糊的小弟,拉到一边小声道,
“你个眼睛长到屁股上的狗东西,成天就知道抢抢抢,不知道这些都是硬茬子吗?”
一边说着,络腮胡一边不着痕迹的看了眼在桌边正十分豪爽饮酒的大胡子。
高手不要多,一个就能震慑人心,而毫无疑问,络腮胡很看重大胡子,他知道这个大胡子绝对是一等一的好手,可能不下于他。
这与大家伙都留胡子没什么直接关系,不从形象上甄别,只是纯粹的气机感应。
除了大胡子,另外两桌也有几个武功不错的高手,虽然很可能和商队没什么关系,但架不住有脑子抽抽想要行侠仗义的。
最后,则是这个老板娘了。
人家敢在这官道上开饭馆,必然是有关系有底气的。
而且真当这么一个漂亮女人抛头露面是好惹的?
若手里面没几把刷子,恐怕早就被人抢走当压寨夫人,哪里轮的上他?
不得不说,这络腮胡猛男看似粗豪,实则心细如尘,而且颇知进退。
绝非勇猛无智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