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胡虏大营。
一座又一座洁白的营帐屹立在平原上,任凭狂风呼啸,卷起营帐上厚厚的毛毡,依旧稳如泰山,数之不清的草原男子,穿着皮甲,背负长弓,在大营里来回穿梭。
而那营帐数里之外,则是一堵高耸的城墙。
那是大离的边关。
数以万计的大离边军,便镇守着这一座险峻城池,任凭胡虏冲关,却面无惧色。
在两方大军中央,肉眼可见的,丢下了无数具断臂残尸,血腥之气冲天而起,秃鹫盘旋天际,苍蝇嗡嗡依附,虽是有不少两军将士,心照不宣的收拾着这些战死的尸骸,可却无法尽数抹除痕迹。
这是北地的战场。
可如这样的战场并不止一座,三十万胡虏南下,兵分数路,一起攻打数座边城,短短数日,双方死伤人数已有数万。
这都是饱经历练的军中男儿,血洒沙场,着实令人痛惜。
可这是国战,是两个国家的交锋,些许性命,在当权者眼里,是微不足道的代价。
这一座大营,驻扎着十数万草原大军,由金帐大汗亲自统领,来势汹汹。
虽然冲击的边城,早有陆九准备,枕戈待旦,以备大战,然而面临金帐大汗丝毫不顾惜手下人性命的进攻,大离军队仍然有些吃不消。
不是战力上的吃不消,而是精神上的涣散。
敌方金帐大汗,亲临沙场,而他们视如擎天玉柱的陆帅,尚在数千里外的京城。
没了这位大离名帅统领,全军从上到小都是心怀忐忑。
金帐汗庭内,草原大汗坐于主位之上,神色凝重。
他身材并不高大,却魁梧异常,头上光秃秃的扎着两根小辫,面容威严,眼神锐利,宛如饿狼,让人难以直视。
帐内除了他,还有两道人影,是两名男子,一老一少。
一人是个高瘦老者,面目狰狞,容貌乾槁,几乎是皮包骨头,看去倒似乎与骷髅头差不多,极是惹眼。
至于另一人,则是一名面色白净,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眉目清秀,气度沉稳。
大汗望着这二人,一脸愁容道:“两位仙人,攻城已有三日,我帐中儿郎死伤三万有余,那大离边军才死伤万余,这拒北城中,有大离边军六万,再这样打下去,只怕就是我帐中儿郎倾数死绝,也难以破开城门!”
攻城本就不是草原人擅长之事,往日里他们都是依仗马多的优势,绕开大城,入侵南地。
只是眼前这两人,在他面前展露了非凡神通,扬言可帮他破城,同时有活佛南下刺杀那陆九,这位金帐大汗方才率领大军,欲要正面破城。
绕开城池,固然不会有伤亡,然而有这般多的边军在后路断着,他们也不敢大股入侵,每次只能收获寥寥。
然而一旦破开边城,非但会无后顾之忧,更是能收获颇丰,大军南下,攻城掠地,乃至于占领大离州府亦不是难事。
“急什么,才死这么点人,不够!”
那高瘦老者狰狞一笑,道:“再战一日,明日若是不能破城,晚间,我等自然出手!”
大汗闻言狂喜,他是知晓这二人厉害的。
他见这二人第一面时,那老者便召唤出一只血色骷髅来,凌空一击,硬生生的在地上砸出了一个深有数丈的大坑洞来,简直如同神迹!
对方一旦出手,想要攻破城池,是再简单不过。
“只要两位愿意出手,事后我愿将城中一成的财货女子赠送给两位仙人。”大汗激动的道。
老者冷冷一笑,没有言语,反倒是那年轻人道:“大汗好意,我等心领,财货女子我等都不要,只要让我等随军便好。”
大汗不明白为何他们会拒绝,但是草原人性子惯来直爽,对方不要,他们也不会再劝,转而开始连连举杯。
喝了约莫大半个时辰,这位金帐大汗不胜酒力,两人方才汗帐走出。
那老者不屑的回头看了一眼大帐,道:“这些凡俗苏子,当真愚蠢,以为我等是为了那些财货女子来的吗,若非宗主大人有令,谁会搭理这群蠢货。”
“吸血前辈。”
年轻人仿佛没有听见这几句话一样,神色平静的道:“今日收集了多少生魂精血?”
“一共三千零六名精锐军魂,另有大半枚血珠。”
被称作吸血前辈的老者自腰间接下一个葫芦来,怪笑一声,指甲瞧了瞧那葫芦,顿时,葫芦绽放出一阵阵红光,变得透明起来。
可以看见,内里藏着数之不尽的凶煞魂魄,以及小半葫芦血液,端的是骇人至极。
“端木和百毒两位长老那边的生魂超过七千,足够阵法成型,只是精血还稍有不足,劳烦前辈先将这些生魂精血送至燕山,待明日我采完了精血,再去与诸位前辈汇合。”年轻人说道。
“好,那老夫便先行一步,秦师侄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