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双脚,在某种尖锐的碎石子间游移,体力耗尽且看不见终点,耳畔阴风大作,四周却漆黑一片,令我走得歪歪斜斜,如临深渊。随身背着四十多磅重的背包,里头却没有一件是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出燕子窝前我只知自己将不会折回,便看也不看顺手捞起一只,紧追弥利耶与红发男而去,这种慌乱之下,导致抓在手中的是把没子弹的RA10.
我不知此刻自己行走在什么鬼地方,唯一知道的是自己孤身一人,远处既有模糊的枪击声,又有各种吵耳虫鸣,还有毒蛇吐信的嘶嘶夹杂在其中。
“再坚持坚持,他们兴许提前起义了,只消抵达枪响位置就能获救。”一番自我安慰下,我裹紧连体服,开始脚步蹒跚地爬坡,当上到某个风口,人的第六感猛然告知我前方很微妙,似乎正有什么东西潜伏着想割我脑袋。此物虽无声无息,更没有丝毫人味。
果不其然,当脚继续踏出几步,我便感到有条黑影扑了下来,忙举枪胡乱瞄准,方才记起手中的是把烧火棍,抛掷一旁后,打腰间抽出短刀。在这种黑灯瞎火的环境中,它更灵活。
“住手,古非拉克,我是爱潘妮。”在我迎着它疾步冲去,那东西见弄巧成拙,慌忙开口喊出两个陌生名字。搞了半天,居然是个年轻娘们。可这个声音为何如此耳熟?
我伸手前探,很快摸到鼓胀的胸脯,还有一个犀牛小翘鼻,那果然是小傻妞!虽闹不明白她为何出现在此,我一时间悲喜交加也全不理会,忙抱住来人肩胛,将脑袋伏在她怀中。
“Alex?”她大吃一惊,随即挣扎着想要将我推开,连连大叫:“可是,你早就死了啊!”
几分钟后,我安抚她坐下,俩人紧紧依偎彼此取暖,她这才从混沌状态中恢复回来。
“你干嘛穿着蝴蝶会的工装?”她不解地望着我,黑暗中只见两只铅青色眸子在眨巴。
“因为冷,适才你打算杀了我吗?”借着这些闲聊,我搂着她柔软肩头,开始询问起几小时前她无端失踪,究竟去了哪里。然而面前的她,似乎遭受了重大摧残,已是神志不清,许是多半记不得我是谁了。想着我向她伸出手,笑道:“既然如此,就当重新相识吧。”
“我怎会不记得你?事实上我天天都盼望这是场噩梦。天哪,当你真正站在我面前,然而却不是那个你,我却不知是悲还是喜。Alex,你面前的人,虽然外貌仍是失踪前的模样,但她的内心,就像我们走过路过的所有地界,早已是支离破碎,体无完肤了。你无法想象,我经历了什么?178天,我快要遗忘这世间的一切,我被迫看着你们一个个化为血泥肉饼,却无能为力,我哭喊我大叫我撕心裂肺,这种哀伤就像是轮迴地狱,无休无止。”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前,我与吕库古小姐在水银心瓣重逢,相互拥吻的瞬间。在当时不论怎么静下心去想,也难以体会。而今自己遭上了才明白当时的她,内心有多凄凉与绝望。
我不能肯定经历过的多场魔魇,足以令自己有所改变,但在一些观念上,多少还是产生了质疑。玛德兰兴许就像别人说的,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在早于我诞生之前,错也好对也罢,它们已被铸成。种种疑点皆指向了一个神秘的年份—1974年,这一年或许发生了许多场足以改变一切的激烈冲突,它的最初,都是从72年有人冲击雾龙牙岛开始的。
我架着Leeann,继续在树林中奔逃,脚下的地势开始节节攀升,不论她还是我,都已疲惫不堪,我可能更甚一些,便借口为她检查伤势,来到一块巨石背后坐下,稍事休整。当我揭开沾满血污的破礼服,见女人半侧身子已止血,并在令人头皮发麻的伤口上化了脓,青青白白的胶状物,犹如琥珀那般,在打火机微弱火光下闪着光芒。
“你架着我跳明窗前,怎么不事先通知一声?早知现在这么狼狈,也该等我在地上捞几件礼服穿上。你就不能照顾些我的面子?为什么同行的女人都比我强?丝毫不懂顾及男人的感受。”我打开手提箱查看金箔羽衣,见其无恙,便将怀中手绢包裹之物丢了进去,合上箱盖。并用眼神告知她,所有心血没有白费,两件至宝没有在一系列的混乱中受损。
她伸手问我要了支烟,饱吸一口,满足地合上双眼,整个人更紧地依偎在我身上。
“黑水仙究竟修炼的是何种邪术?伤成这样难道不该去医院么?”我无奈地笑笑,抚着她沾满油污粘稠的长发,叹道:“其实,老子现在挺后悔夺了那东西,万一你没在瀑布底下死成,又与玛德兰旧情复燃勾搭,那样的话,就没苏菲什么事了,我岂不是无法降生?”
“一切就像你说的,都是命格,天注定了的,人力无法改变。我看得出,你热衷于扮演痞子,很少有属于自己的时刻,但那并不令人讨厌。”女人从不正面回答问题,也似乎没有悲喜,她突然睁开双目,冲我露齿一笑,问:“比如说,在太古时代,有个人杀了另一个人,但此人随后大彻大悟,做了无数善举,随着时间推移,他逐渐被世人所传颂,信仰被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