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的是,孙连这次在庭上,却是出奇的配合。
楚清歌:“你们是什么时候将李儒带去宾馆,又是什么时候被警察抓获的?”
孙连:“大概是下午五点多去的宾馆,晚上十点多警察就来了,但是赵光没有跟我们一起被抓,他当时已经出去了。”
楚清歌:“去哪了?”
孙连:“他说他出去买点东西吃。”
楚清歌:“临走之前,赵光有没有说过什么?比如不允许李儒离开,要求李儒必须在那天把钱还掉之类的?”
孙连沉默了。
法庭中落针可闻——
这本就是这次案件的辩论焦点,这种言论时加上更像是一种软暴力,赵光有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对于这个案件中对于赵光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教唆犯至关重要。
能够证实说了,那赵光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教唆犯就能够被定罪,按照警察现场查获的毒品克数,赵光的刑罚直接七年有期徒刑起步。
但如果没说,想要论证赵光教唆李儒贩毒,就需要下点功夫。
虽然以现有的证据来说,三个人把李儒带到一个黄赌毒多少都沾点的小破宾馆里,从傍晚五点到晚上十点,就为了好言好语地劝李儒还钱,李儒要是还不了,他们就和和气气地送李儒离开,有点不太现实。
但是之前孙连坚持说赵光对李儒贩毒的事情不知情,也对最终结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最后导致一审判决赵光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因此,同样的问题,在二审的时候,楚清歌又问了一遍。
甚至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楚清歌脑后的神经都是紧绷着的,捏着笔录的手指,指腹起了一层薄汗,指下的纸张便摸起来有些粗糙。
郭政和被告席上的赵光也直勾勾地盯着孙连,两道身子姿态一致地往前倾。
那是人在非常想知道一个答案之时的生理反应。
孙连蠕动了两下嘴唇,连说了好几下,才勉强让在场的人听清,“……说、说了……”
被告席上的赵光第一个坐不住,指着孙连的手指抖了几抖,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孙连你……”
“肃静!”审判长狠狠一敲法槌,木头和木头的撞击声在光洁敞亮的法庭中回荡,她再次确认,“孙连,赵光在离开之前说了什么,你还有印象吗?”
孙连躲着被告席的方向,只看着审判席上的法官,“我记得他说,‘要是今天还不上钱,你就别想从这里走出去了’,还交代我们,‘今天必须让这个熊羔孩子还钱’。”
“李儒当时就没说什么?”
“他说了,说他现在手上没钱,等有钱了一定还之类的。”孙连横下一条心,知道什么全都一股脑倒了出来,“但是赵光不信他这一套,说必须今天还,怎么还自己想办法,不然就打断他的腿。”
审判长翻着笔录的手没停,“那李儒就没反抗?”
“他想反抗来着,但是我们有三个人,他只有自己一个人。”
庭审到了这里,证据终于连最后一点矛盾的地方也严丝合缝地合上了。
这一案是裴景安做的总结陈词。
“赵光既知道李儒作为吸毒人员,同样也是李儒的‘上线’,其将李儒非法拘禁,指使孙连等人将李儒带至宾馆,要求其还钱,否则便一直限制李儒人身自由的做法,客观上促使李儒产生贩卖毒品的故意。”
“主观上,赵光作为非底层吸毒人员,常年接触吸毒及贩毒者,应当认识到自己的胁迫行为可能会使李儒实施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却还是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赵光的主客观两方面均符合刑法理论中对于教唆犯的定义——即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人,应当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教唆犯,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同时,索要合法债务,并不能改变对于赵光贩卖毒品罪的认定。”裴景安说到这里,一贯平直的嘴角微微扬起,在众人的眼光中,有些漫不经心,“犯罪动机为何,并不是本罪中定罪的要件。如果一个人只要有了一个正当理由就可以做任何事,刑法会成为一纸空文。”
裴景安的总结陈词一如既往,可不知道是不是楚清歌的错觉,那句“一个人的好心也可能造成不良后果,也要为这一不良后果负责”出口,裴景安的目光似有若无地落在了她身上。
甚至两人的手被身份三角牌挡住,别人看不见,楚清歌却能感到,裴景安的尾指,轻轻蹭了蹭她的尾指。
过电一样的麻,从肌肤相触的地方,一路火花带闪电地窜进了心脏。
楚清歌猛地转头,望向裴景安。
恰逢裴景安做完最后一句总结陈词,松开一直握在手中的笔。
如同上学参加辩论赛的时候一样,一边收拾着桌上散开的材料,一边扭头朝她望过来。
刀削斧凿一样的五官,却配上一双合欢花一样的睫毛,望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