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都督府。
原本因为刚接了新媳妇的缘故,阖府欢庆的氛围,现如今竟然遍地阴霾,好似府中每个人心头都压着一块巨石般。进出府邸的都行色匆匆,这其中又以医者居多。整个院子都弥漫着淡淡的药味。
岭南霸主冯盎,将近五十岁的年纪,虽然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因为常年带兵,身居高位,所以浑身有种不怒自威上位者气度。
在他身边站着的是他的亲家,大唐江夏郡王李道宗,后面的是几个小辈,冯家三兄弟、李道宗的儿子李景恒、女儿李雪雁。
所有人都是忧心忡忡的围着一处病床,上面躺着的不是别人,正是跟着要来岭南游玩的长乐公主。
事情要从不久前说起,过完年长乐公主随船出海游玩,因为猛虎大猫怕水,不愿上船,所以就被留在了大都督府。海上航行经常都要数日不归,所以时间久了长乐公主感觉无聊,嚷嚷着要想办法捕一条海里的宠物上来。
岭南兵将热情好客,自然无有不允,于是撒网捕鱼,各种各色的海鱼被捕捉上来供小公主挑选,甚至还有一只上了年份的海龟。奈何这些鱼类不大,且智慧不高,达不到小公主养宠物的标准。
这天因为捕鱼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鲨鱼,那庞大的体型、飞快的游速,立马引起了小长乐的好奇,当下决定要养一只鲨鱼当做宠物,到时候在鲨鱼的脖子套好缰绳,自己站在鱼背上就可以畅游四海了。
……
消息一出,这可惊呆了整船的将士,大家纷纷劝解小公主换个宠物,哪有养鲨鱼的?那玩意儿号称海中霸主,别说捕捞驯化了,就是打死吃肉都困难。这种凶残至极的海中猛兽,你看它长得也不像宠物呀!
可小长乐表示不管,不是猛兽我还看不上呢。你看看我家大猫,就是我带着驯服的,山中猛虎,号称百兽之王,陆上霸主。
这鲨鱼既然号称海中霸主,那正好,跟我家的大猫凑成一对儿,合我心意——就是它了。
噗……众人很想吐血。
完了,这可怎么办?带小长乐出海的冯家老大冯智戣也麻爪了。
有道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船上不乏聪明的脑袋,有那些经验老到的,看出小长乐是个孩子心性,于是开口哄骗说道,这鲨鱼个头太大,我们想捕捞也不成,没那么大的网,就算是网住了,也捞不上来,谁有那么大的力气?捞上来了,养在哪里呢?
可他们哪里知道,小长乐并不是一般孩童,现在已经十三岁了,一点都不好哄骗。
撇了撇嘴,显然并不相信这群水手。
索性不再依靠他们,了解到一些鲨鱼的特性之后,小长乐亲手将一条刚杀出血腥的大鱼丢下水,然后静静的看着那只鲨鱼过来抢食。
看着鲨鱼一口吃下饵料,小长乐笑了,坐等看好戏。我可是给那大鱼肚子里放了好东西的,驯服你一只鲨鱼还不是手拿把掐?
果然,没过一会儿,那只大鲨鱼就开始在水中不停挣扎翻滚,显然是中毒的样子。船上所有人都惊呆了,这位小公主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还有这样的手段?能够毒翻鲨鱼的剧毒?她真的是公主吗?
冯智戣好奇问道:“长乐妹妹,你给那鲨鱼喂的什么东西?你看他挣扎着都开始吐血了,据我所知,这玩意儿抗毒能力很强,就是剧毒鹤顶红都没有太大的用。”
小长乐淡定的笑道:“鹤顶红算什么?只是发作快罢了,不是无药可解。我这可是秘制的搅肠丹,吃下之后腹内肠子搅动纠缠,会让人剧痛难忍,没有我独门秘方,谁都解不开。最重要的是——这药不是剧毒,只受罪,不要命。”
噗……这么强?
就这还不是剧毒?你还不如直接要了它的命呢,这般疼法,生不如死啊!比剧毒更毒,不是在药性,而是在人心呐。
“那它为什么嘴里吐血呢?”
“哦……可能是鲨鱼跟人的肚子不太一样,也可能是牙齿咬掉了一些,牙龈出血。”
啥玩意儿?
牙龈出血?
你见过哪家牙龈出血是往外吐的?
就在这时,有瞭望水手敲锣惊呼都爱:“不好了,大批鲨鱼朝这里围了过来。”
“不好,鲨鱼多数都是群居的,一闻到血腥味就围上来抢食。显然是这头鲨鱼流血太大,引来了其他同类。”
小长乐不解道:“怎么?它们难道还会分吃同类吗?这么残忍?”
众人点了点头,这不是残忍,这是物种特性。
小长乐瞬间就慌了,“这可不行,我好不容易看上一个宠物,还没有驯服呢,谁敢动我的人?”
冯智戣劝解道:“要不咱换个宠物吧长乐妹妹。我们在大船上,鲨鱼拿我们没办法。可我们捕鱼手段有限,无法赶走那些鲨鱼群,救不了它的。”
小长乐却眼珠急转,快速思考,“有了,快把大船靠过去,我撒下一圈药粉,引动四周小鱼竞食,然后那些鲨鱼过来的时候,会先争抢食用小鱼。”
噗嗤……冯智戣忍不住笑道:“不行的,鲨鱼饭量很大,你有多少小鱼才够喂饱它们?”
小长乐拍了拍自己随身的百宝囊说道:“不,我不是要喂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