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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暗恋过的人相聚(2 / 6)

包里。“我去洗个脸,做个面膜。十五分钟搞定。你帮我把大衣拿出来就行。裤子不用换。”“高跟鞋呢?”“不要。换一双靴子就行。”“帽子,手套帮我找出来。”刘力真是比老父亲照顾女儿还操心。很快,做完面膜,头发扎起来的妻子,变得清爽。他盯着镜边的妻子,看她涂抹了一些膏状物,脸瞬间比之前白了不少,皮肤也变得晶莹剔透。“晨晨这是什么,你现在又和18岁一样白里清透水润了。”“这是素颜霜。我出去才用,显得气色好一点。”“我媳妇本来就白,抹上就更好看了。”“也就你不嫌弃我了。老了。”“口红给你”“谢谢。我先涂唇膏,再涂口红。不然干的难受。这口红还是姐给我的呢。她男人从加拿大带回来的。你看透明的粉色,带着亮彩,我觉得还不错。国内我还没发现有卖的。好在我用的次数不多。就上班时用。带口罩就不怎么用了。”刘力仔细瞅了牌子,欧莱雅,他的购物清单里又多了妻子喜欢用的东西。

穿戴完毕,黑色羊毛短靴,黑色加绒加厚牛仔裤,浅紫色短款羽绒服,外套棕色羊绒过膝大衣,棕色羊绒帽子,黑色皮手套。口罩。全副武装。“我的公交卡呢,在包里。”“不是这个包,那个帆布的,里面有书呢。”“晨晨,你认真点,别做题了。拿这个你姐送的包吧。人靠衣装。”“比我还在乎。我不是应该打扮越落魄越寒酸才对嘛?”“谁说的?我已经没能让你穿金戴银了。连包现在看来都是你姐从国外给你带回来的。结果你都不用。”“帆布的方便实用。姐从国外给我带,也是因为便宜。我不虚荣,不攀比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难道你愿意让我爱慕虚荣,攀比吃穿用吗?”“还是不要了。”“于是李晨把书从帆布包里拿出来,塞到了姐送她的大牌包里。打扮一番,确认手机,钱包,公交卡都没落下。“亲爱的,我出门了。”拥抱了丈夫,李晨出门坐地铁。

聚会约在了复兴门的Parkson的咖啡店。离着双方都不太远。李晨呢,也不想和他约在北大的校园,顺便回忆一下前世两人约在北大校园漫步的场景。前世过去很久了。她都记不太起来了。13号线换2号线,车上人不少。回乡的人大多数都回来了。不到半小时,李晨就出了复兴门2号线,A口出,电话打来,一看是章雷,说他已到咖啡馆。李晨说5分钟后到。进了咖啡馆,中午,人不是很多。李晨拿出眼镜,戴上,开始寻找。结果在角落里看到了章雷向她招手。

找到座位,坐下。李晨还有些拘束,两人还是第一次这么单独聚会。为了缓解这种不适,章雷贴心地问,“要不要把大衣脱了?”李晨这才想起来自己全副武装,她不好意思地笑了,顺手把大衣脱了,帽子手套,口罩都摘了。好吗,一整理,占地方还不小。“你可穿的够多啊,李晨。又是大衣,帽子,又是羽绒服的。”“习惯了。”“的确是,我记得上学那会,你就穿的很多。”“当时很丑吧。”“不太好看。”“你的话还像以前一样不讨喜。”“不过,你现在穿的很得体,虽然还是挺多,但是感觉很舒服,很自在。而且气质比以前好看多了。”“这是嫌我当年胖呢。”“不是,不是”“不过我当年确实不注重形象,给你印象土了吧唧,很正常。”“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长大了,就爱美了。知道注意自身形象了。”两人回忆了一会过去的时光,寒暄了一阵,气氛也没有了两人初见时的尴尬和不好意思。仿佛又回到了初中时期的少男少女同学时期。“您的咖啡,女士。”“谢谢。”李晨礼貌接过。

“算起来,我们好多年没见面了。”“有16年了。”李晨低着头,声音很轻。“你过得好吗?”“如你所见。”他笑起来,“也对。”“你呢。”“还行吧。”“成家了吗?”“还没。”“那你得赶紧的。”两人沉默了一会。都不说话。

“当年高中,你过的好吗?”李晨终于问出来。“我过的不太好。特别是高一。”李晨接着又说了一句。“我过的也不好。高一可能是转学不适应,得了神经衰弱,晚上整宿睡不着。白天上课打盹。就高二被迫转到文科去了。”章雷说起来带着遗憾。

“我们当年初三约好了,高中一起学理的。可是你转学走了,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李晨的声音依旧很轻,“我知道。当时你也没问我,我以为你和其他同学一样早就知道了。”“初三联赛后,有点不太懂事,在你要转学的日子里,我却经常和你吵架,经常哭,挺丢人的。虽然最后你解释了,咱俩也互相原谅了。还是要跟你说声抱歉。”李晨抬起头,眼睛有些湿润,看着章雷的眼睛,还是那么熟悉,当年两人日日一起学习,彼此一个眼神就懂对方的看法。

“我高一开学后一点都不适应,有的题不会,问同桌都不搭理我,我那会可难受了。想你想的发疯。就想去找你。可我又不知道怎么去。不知道和谁联系才能找到你。”李晨把高一上学期的不适应脱口而出。她知道他明白她说的意思。

“我也是,进了一中,发现学习和咱们以前一点不一样。他们都不说话,闷头自己学。我也很怀念在一起读书学习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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