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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统一(2 / 2)

如唐朝的两税法取代租庸调制,本意是要归并各色杂税,减轻民众负担,但两税法实行不出二十年,各种已经合并到两税里的苛捐杂税又出现了。

大明万历一条鞭法改革,把旧的杂税并入田赋,并取消旧的杂税并禁止出现新的杂税,可到崇祯朝,各种新杂税就又层出不穷了。

现在朱以海把一条鞭法后出现的许多新杂税,又要固定下来并摊丁入亩,表面看是不错,但黄宗羲说按历史规律,肯定要不了几十年,到时这摊丁入亩后固定的地丁银外,肯定又会出现许多新的捐税等。

比如朱以海自己新搞的厘金,本来也就是这种新税。

黄宗羲提出建议,就是要推倒以前的一切,重来。

比如重定田赋,官田二十税一,民田十税一,本色征收,种什么收什么,不再折银。同时工商也不再抑制而同视为本,合理的征收工商税、关税、盐税等,以填补财政收入。

最后便是量入为出,根据收入,拟定开支,以期达到收支平衡,而不再总是向百姓加征加派害民了。

这个想法有见识,但不完全对,比如其中田赋改征本色不用银,就不全是好的,虽然税赋征银,对大明其实也带来很大隐患,尤其是万历以后,西方白银输入锐减后,引发了大问题。

但如果田赋全都征粮,那征收成本将极大提高,要知道明中期以后,除了几个粮仓还征本色粮外,其余地方的田赋可都是折银了,这就减少了运输仓储等等成本,甚至征银过程中,比征粮能减少贪污等情况。

那晚两人深入交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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