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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章 江山(2 / 3)

道,有些作坊、铺面,几个港口,更是定期有船往来不断。

说到底,台湾确实条件还不错,就算垦荒种地,也能很快温饱,不少移民都是一部份地种水稻,一半自给一半售卖,另一半地种甘蔗,收了甘蔗卖给糖坊,能有不错的收益,甚至在闲时,还能去工坊、码头做工赚钱。

“两位爱卿不必争吵,朕觉得,可以折衷一下。”

“故道虽有许多滩地,但需要整治才行,朕看可以适当移一些新黄河地百姓过去,每丁给上田十亩,中田二亩半折上田一亩,下田三亩折上田一亩,授田时,可以上中下田搭配。”

“陛下,直接售田不妥,应当变价出售,可以分期,但不能白给。上田三两一亩,中田二两,下田一两,朝廷变价卖地之钱,可以用来疏浚河漕、修建水库、修灌溉水渠,这样既能防洪蓄水,也能在旱季时放水灌溉。

把这一千五百里高高垄岗,变成一节节水库。”

只要能把水库修起来,实际上还能把更多的滩地变成中产甚至高产粮田。

“可以安置移民十五万户。”

朱以海摇头,“安置不了这么多,就算一户十亩地,这也得一百五十万亩上田,整个河滩也没这么多地,安置十万户应当是差不多了,差不多一户能有十亩地。”

年亩产百斤都达不到的滩地,朱以海提出也变价发卖,但买了也得按朝廷规划用地使用,比如种林种果,或者建水塘水库这些。

好的滩地,变价给新河道的灾民安置用。

剩下的最后谈了半天,朱以海打算他掏内帑银子买了,这笔银子上缴户部国库,他买下故道其它滩地后,还有附加条件,得按朝廷规划整治故道,尤其是还得疏浚河道,要修水库等。

当然,朱以海自己掏钱修的水库,以后也有资格建水力碾房磨坊、锻坊等,也有资格需要用水灌溉的田主们收水费,当然,水费标准也得由朝廷定。

如果附近农民参与了修水库甚至是投了钱,那么就当相应减少水费,甚至获得免费使用权等。

朱以海也没打算占什么便宜,综合治理整体规划,开发要投入不小,这其实很考验水平的,好地都拿来安置百姓了,如果没水平,接下这摊子是要亏血本的。

不过他倒认为,这条千五百里的故道,是条金腰带,不管是修水库养鱼养鸡鸭,还是利用水力搞磨坊碾房甚至锻坊等,又或是养鱼养鸭子,还是说蓄水卖水,又或是把滩地改造成新的粮田,或是果园菜地,林园,只要科学规范,集中经营,摆脱农民家庭式的那种模式,前途是有的,利润也会不小。

仅是故道的旧黄河三角洲,就是一个大宝地,既能屯垦,还能建港口。

如果是直接分给百姓,是很难达到这种开发效果的,以后如果开发出来了,朱以海也可以再分片打包卖给些士绅勋戚们的。

“黄河新河道这八百里堤内百姓,都要迁移安置好。”朱以海还是强调。

自决口后已经也快三年,之前灾区属于鞑子控制区,百姓得不到赈济,只能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不少灾民逃到绍天朝控制区,也陆续安置。有的迁往台湾,有的迁往江南等。

战争和灾害,使的许多百姓家破人亡了。

河南山东等地更是人口锐减,仅铜瓦厢决口,就造成四十余州县被淹,上千万人受灾,死于这次水灾及随后饥荒的数十万人。

如今山东河南基本上被光复,可却出现许多百里无人烟的景象。

现阶段,其实新河道堤内要安置的百姓不多,大多已没于乱世,或逃离后在外地落户了。

“山东河南江北收回来的这些田地,除优先按额变卖给将士、官吏、屯兵、驿卒等,剩余的地,也不要留着,尽量变价卖给百姓,以一丁十亩为限,初授五亩,若有余,再授满,这地虽说变价出售,但地价随行就市,不要高了,利息得利,允许十年长息,年息五厘,不复利,十年分期偿还。”

虽然有人建议朝廷把收上来的官田招佃出租,不过朱以海还是认为尽量变价出卖,但不是为了卖钱,而是把土地借此机会,重新调整分配,让许多无地百姓能够重新获得土地。

收租可比变价出卖收益高,哪怕只收秋粮四成租,可年年收,长远收益更高。变卖一次卖掉,还卖的便宜,哪里如出租。

但这种官田出租,不符合朝廷长远利益,朝廷虽然需要财政,但目的又不是赚钱,长治久安,才是朝廷的最终目的。

自耕农、小地主增加,于朝廷长治久安有利。

有地农民跟无地佃户,那是完全不同的,朱以海研究过,这时代如果是有十亩地的自耕农,没战争灾害的情况下,基本上能够是满足温饱的,而没地的佃户再辛苦,一年下来除去吃用外,所能剩下的,不及自耕农的十分之一。

这就是掌握生产资料的区别。

变价出售土地给无地农民,虽然要钱,还要利息,可如果拉长到十年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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