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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3 / 4)

闷闷道一声“好”。

到如今,他已经每天被邀请去赏花斗蛐蛐过家家了。

“你们队伍里,小阎不正是越州人吗?”

作为合格的商人,孟轲把算盘打得满当当:“趁此机会,不如邀他回乡探探,如何?”

*

于是第二天,施黛坐上了前往江南的马车。

马车由百里青枝所供,极尽奢华。

紫檀木砌作车身,四角镶嵌名贵珠宝,丝绸为帘,虎皮为毯,软榻与小案陈列有致,角落香炉袅袅升烟。

同为越州人,百里青枝见过阎清欢,与他重逢,惊得轻咦一声:“阎小公子?你这是……”

阎清欢浑不在意,礼貌笑笑:“百里姑姑。”

初来长安城的他身披狐皮大氅,手戴价值连城的玉扳指,如今只着一件市面上随处可见的青衣。

与曾经的阔少爷大相径庭,只看穿着打扮,更像个清隽儒雅的书生。

百里青枝啧啧称奇:“你这副模样归家,待你爹娘见着,定要心疼死了。”

一辆马车空间有限,孟轲、施敬承与百里青枝去了另一处,留几个小辈在此间。

没想到阎清欢一天比一天穷得响叮当,沈流霜微愕:“你这是……被劫财了?”

“怎么会。”

阎清欢像只翘起尾巴的猫:“我已把鬼门十三针练到第三重了。”

他过去只懂医术,不愿在实战中拖后腿,向殷柔讨来秘籍《鬼门十三针》。

练至今日,可将银针用得顺心应手,数丈之外伤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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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衣物,”阎清欢挠头,“大多被我给卖了。”

施黛隐约猜到原因:“你卖衣服干什么?”

说起伤心事,阎清欢从袖口掏出钱袋,神色郁郁,左右晃一晃。

可以听见碎银子和铜板碰撞,发出的哗哗脆响。

“离开越州时,我告诉爹娘能养活自己,没带太多银子。”

阎清欢沉思:“带来的银钱,要么用去治病,要么用来炼制新药……”

还有的被他给了穷苦人家,以供孩子们上学念书。

以前穿着绫罗绸缎,和富家公子哥们吟诗赏景,是他年复一年的习惯。

当下和百姓们一样穿上棉衣,照样过得快快活活。

阎清欢叹气:“不得不省吃俭用。”

施黛悟了:“薪尽自然凉。”

沈流霜懒洋洋坐在案前:“听说炼药很难。”

“正是!”

阎清欢咬牙:“我在镇厄司得来的俸禄,全投在里面——一百次里,难有一回成功。”

放在二十一世纪,阎清欢属于科研人员。

事实证明科研费钱,能生生把江南阔少逼成月光族。

施黛咬了口案上的桂花糕,又给其他人递去几块。

哦对,炼药失败,钱财全打水漂,属于白白沦为月光族,简称白月光。

“这些都是题外话,钱总会有的,不重要。”

阎清欢一瞬振作,兴冲冲道:“这次去越州,我一定好好招待你们——我对那儿L熟得很。”

在人生地不熟的长安,是这几位同僚带他逛遍西市东市,让他不至于像乱转的无头苍蝇。

阎清欢一直好好记着,总算轮到他回报一番。

“说起来,”阎清欢摸摸下巴,“这几日,正值演武大会。”

比武?

施黛来了兴趣:“和话本子里一样,群雄逐鹿那种?”

“正是。”

阎清欢笑道:“演武大会每三年一次,由几大家族轮流操办。今年……应当是百里家做东。”

施黛心下一跳,看看身旁的沈流霜。

后者面色不改,连眼皮都没动一下。

昨夜施黛问过她今后的打算,对于百里家,沈流霜生不出任何心思。

从小跟着大大咧咧的孟轲长大,又随施敬承修习刀法、四处降妖,沈流霜习惯了散漫随性的日子,要真让她住进金屋,反倒不适应。

再说,当今的百里家由百里策胞弟,即她叔父把持,外有一大群对权势虎视眈眈的亲戚,无异于虎穴狼窝。

沈流霜没功夫掺和。

钱财她不缺,想要的自己挣,比起穿金戴银吃香喝辣,更情愿去多杀几只妖。

“演武大会上,不限于寻常的斗

武。”

阎清欢道:“因为赏金够高,每次都有众多奇人前往。单我见过的,就有藏地僧人、幻术师、画骨师和幻乐师,打起来非常精彩。”

施黛听得两眼晶亮:“噢——!”

她已经急不可耐去看看了。

从长安到江南有很长一段路程,万幸有施敬承在,给马车用了持久的神行符。

算算时间,大概需要四五天抵达。

在马车里待得无聊,沈流霜和施黛早有准备,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包袱,里面赫然是一册册话本子。

阎清欢也从包袱里抽出几本:“心有灵犀!”

确认过眼神,都是资深话本人。

“居家出行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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