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桂对于脏乱的金矿也不感兴趣,虽然这里一年能够产出超过三十万两黄金。
他突然有些想看看那些印第安部落。
他们需要穿过一片森林,才能来到那名为‘奥蒂瓦’的部落。
森林里的道路崎岖难行,只有奥蒂瓦人外出和打猎走出的一条道路,许多地方骑马根本过不去,需要下马翻越。
魏杰给他涂上刺鼻的绿色药膏,告诉他这能够避免被丛林里的毒虫叮咬。
高大的乔木遮蔽了天空,林间是腐败的气味,若是远离道路,很可能下一刻便会遭遇沼泽和泥坑,士兵们需要小心野兽和毒蛇。
朱桂甚至看到一个士兵只因为碰了一只青蛙,整只手溃烂,只能切除!
这里的一切都太过可怕!
朱桂有些后悔了。
幸好,他没有受伤就走出了那片森林。
很快,他看到了奥蒂瓦部落的聚居地,十多个印第安勇士似乎才狩猎回来。
他们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多数人身子只是披着兽皮遮住要害,脚下则是连鞋都没穿。
他们的武器是木矛和蒙着皮的木盾,上面刻着恐怖的花纹。
朱桂突然注意到他们的木矛上面并不是铁刃,而是一种黑色的石头。
“那木矛上面是什么?”朱桂问道。
“殿下,这些印第安人称之为龙晶。”郑和说道,“但其实这是火山熔岩形成的玻璃质的岩石,名为黑曜石。”
“他们不懂冶金,但发现这种黑曜石十分锋利,而且容易打磨,就将其作为武器。”
“真是原始!”朱桂道。
领头的部落勇士看到他们,立即走了过来。
领头的穿着皮甲,脸上画着红绿的条纹,头上还插着五颜六色的鸟毛,过来就叽里呱啦地说了起来。
而队伍之中竟然有四五个人能够和他交流。
一个通译说道:“这是奥蒂瓦部落最强的武士,名为山猫,他很欢迎我们,并且邀请我们品尝他刚猎到的黑熊。”
朱桂看去,果然看到那些土著之中有一头巨大的黑熊,它的身体放在用木头和藤蔓做成了简易的车上。
一些孩子围着明朝队伍前后跑着,郑和随手给了他们一个小玩意,他们就高兴地跑开了。
部落的酋长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头上插得鸟毛更多,他十分热情地招待了他们。
等到菜端上来,朱桂的脸都绿了。
肉汤油黄油黄的,上面漂着几片带皮的刺瓜、肥肉、辣椒。
小粽子里面包的是鲜嫩的玉米棒磨成的粉和茴芹。
长期风干的牛肉经过烤制,再加上酸橘汁和辣椒酱。
略带酸味儿的发红的牛奶玉米粥。
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炸虫子。
朱桂只吃了一口那粽子就出了木屋,将剩下的粽子丢在旁边的草丛里。
突然,一个身影从旁边窜了出来。
朱桂吓了一跳,门口的锦衣卫大惊,连忙拔出刀来。
那人瞬间就被制服住,那是一个奥蒂瓦部落的女孩,不过十一二岁。
“王爷,她只是想捡那枚粽子。”锦衣卫百户说道。
“放开她吧。”朱桂道。
锦衣卫将她放开,朱桂这才看清那女孩十分瘦弱,就像是一根豆芽菜,脸上带着一块块灰,但因为流泪在上面划出两道痕迹,头发乱蓬蓬的像是杂草。
她紧紧地抓着那被咬过的粽子,像是抓住上面宝物。
朱桂哂笑一声:“既然本王丢了的东西,又怎么会拿回来,你走吧!”
她并不明白,直到锦衣卫挥手让她离开,她才像是兔子般飞快地跑了。
........
乔仲是山西马邑人。
早年就父母双亡,吃百家饭长大,他十岁给当铺当伙计,靠着聪明肯干,得到掌柜的喜欢。
但乔仲并不满足于此,他在干活的同时留意市场的行情。
在洪武十年,山西豆子丰收之时,大量低价买进。次年豆子大减产,乔仲却并没有将其高价卖出,而是按照往年的价格卖给了威远卫,从此结交上卫所百户。
靠着这层关系,乔仲开始在边境进行茶马走私,获利巨丰,很快就累计了数十万身家。
乔仲又开始开矿山办冶铁厂,靠着物美价廉,很快拉到了山西几个卫所的生意。
就在他事业鼎盛之时,他却是来到了金陵。
回去之后,就将能够变卖的产业全都卖了,拿着上百万两银子买海船,招募水手。
大家都认为他是疯了。
竟然好好的生意不做,要跑去什么美洲开荒!
一路上颠簸,乔仲也几次认为自己是真的疯了,才会因为一篇报道而不远万里跑到美洲。
但他到达洛州,亲自和这里的居民、土著交流之后,他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半个月之后,他邀请各商会首领商议。
“诸位,我们远渡重洋来到美洲,自然是为了发财,发大财的!”
“跟在朝廷后面是永远不可能发财的,我们必须走出去!”
“北边和南边朝廷都探索过了,我们往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