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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0章 豫王跑了(1 / 2)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十五,郑和船队抵达了洛州。

同时他得到一个糟透了的消息,朱桂跑了。

确切来说,朱桂说要去环游世界,寻找海贼王的宝藏!

大明在洛州与旧金山两处建立城镇,嗯,朱桂将旧金山命名为豫州。

两地的土著被收复,发展迅速,朱桂闲了下来,就感觉无聊了。

他突然想起陆渊说过,在阿兹特克的南方还有一个印加帝国,立马就想去看看。

魏杰哪里敢让他一个人乱跑,连连劝说,但朱桂是谁,哪里听你的!

朱桂烦了直接把魏杰绑了,自己发号施令。

调集了十艘大船往南而去。

直到确定朱桂离开,心腹才敢将魏杰放开。

魏杰想要去追,已经是来不及了。

朱桂的船队沿着海岸线南下,中美洲处于赤道无风带,一路并没有遭受风浪。

北太平洋暖流向东运动,到北美洲西海岸转向南流,称加利福尼亚寒流。

船队借着洋流速度并不慢。

再航行了半个月之后,他们看到了海面上飘着一些小船。

那是以芦苇扎成的奇怪船只,一些土著正用着鱼枪捕鱼。

朱桂在中美洲从未见过这样的船只,意识到这很可

能就是印加帝国。

朱桂下令船只靠近,这才看清了这艘芦苇船。

船足有八米长,是两个芦苇捆绑在一起,为了保证足够的连接强度,两个大芦苇捆中还放一个直径小一点的芦苇捆。船体上捆上两个细的芦苇捆作为舷墙。

芦苇船的材料使用的是当地特有的托托拉芦苇,巨型蒲草,可以长到4米至6米高。

芦苇船有单棒桅杆还挂着风帆。船首扎一个外形比较凶残的兽首,类似于美洲豹。

船上的人似乎看到他们接近,提着长矛朝着他们呼喊着令人听不懂的语言。

朱桂让通译进行翻译,结果又尴尬了,双方语言还是不通。

不过,这些士兵已经积累了足够的手语交流的经验,靠着手势,双方竟然能差不多明白意思。

对方放下武器向他们表示欢迎。

朱桂将船靠了过去,赠送了他们一袋可可豆以及几枚玻璃珠之后,立即得到了他们的友谊。

他们邀请朱桂前往他们的部落。

那是一个海边部落,部落依海背山,居民以渔猎种植为生,他们自称为‘格诺萨’。

当那些土著带着他们回到部落,突然大批手持石刀、长矛的土著人从四周冲

了出来。

令朱桂惊讶的是冲在前面的是一些浅肤色的女人,全身几乎一丝不挂,头上披着长长的头发,手拿强弓硬弩,个个凶猛强悍。

幸好带路的土著及时开口,又展示了朱桂送给他们的礼物,这才避免了一场战斗。

朱桂再次拿出礼物,顿时得到了最高的欢迎。

一些土著女子甚至十分大胆地盯着他,似乎想要将他抢回去一般。

幸好部落的首领出现了,首领有两位。

朱桂经过了解这才知道格诺萨原本是女性主导的部落,直到塔万廷苏尤国向北扩张。

印加国王通过战争和联姻的方式扩张领土,国王的一个儿子击败了格诺萨部落,征服了那位女首领,于是王子就留了下来。

朱桂发现自己又被当成神灵了!

印加人的传说之中创世神维拉科查,是一个高大的白人,他的神态和外貌都令人肃然起敬。

大明的宝船实在太大了,简直超乎印加人的想象,他们认为这是神灵的船只。

格诺萨部落有了两位首领。

印加王子穿着无袖长袍,耳饰、耳塞、手镯都是有黄金制成,颈部佩戴巨大的黄金吊坠,脚踝佩戴彩色流苏,头上是羽毛冠,

彰显贵族的身份。

两位首领热情地设宴欢迎朱桂。

宴席有,藜麦混合着牛油果、印加巧克力玉米,它不同于普通的玉米,因为它的籽粒实际上要大得多。印加人最喜欢的是“乔拉巧克力”,这是一种发酵的玉米酒精饮料。

还有烤羊驼肉,酸橘汁鲣鱼,海豚肉炖汤。格诺萨人非常擅长捕捉海豚以及鲸鱼。一旦他们被抓住,印加人就会把肉用在汤和炖菜中。

朱桂还看到红色、紫色、粉色、绿色的仙人掌果,这种果子味道极其酸!简直堪比山西老醋!

印加王子告诉朱桂印加目前的情况。

印加人原本居住秘鲁南部高原,以狩猎为生。

直到近两百年前,率领部落从的的喀喀湖地区向北迁移,最后定居于库斯科地区,并以此为中心,逐渐向外扩张,占领整个库斯科河谷。

现在的国王帕查库特克,征服了安第斯山南部,开始向海边扩张。

朱桂挠着脑袋,这听着也没多厉害啊。

其实这还是他来早了,印加帝国的快速扩张期在十五世纪。他们在三位国王的努力下,征服秘鲁高原的大部,厄瓜多尔,将帝国疆土扩张到整个安第斯地区,建

立起强盛的国家。

巅峰时期,印加领土包括厄瓜多尔、秘鲁、智利、玻利维亚、阿根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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