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高仙芝也好,都是那种喜欢“极限操作”的人。这些人战术上的胜利,不能掩盖战略上的空虚。
“在本大使看来,高仙芝这是在打时间差,等某带着大军到龟兹的时候,他已经领兵去了吐火罗。本大使的军令碍不着他的好事!
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呀?”
方重勇看着面前的李嗣业与李栖筠询问道,语气已经相当严厉。
对面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都没有说话。在他们看来,方重勇都已经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就不需要自己多嘴了吧?
“本大使问你们,是不是这个道理?”
方重勇又强调了一句。
眼看糊弄不过去了,李嗣业与李栖筠只好叉手行礼道:“确如方大使所说,高副都护的计划有些不妥。”
“嗯,本大使的职务乃是朝廷所任命,职责所在,并非是鄙人故意要与高副都护为难。
这样吧,一人为私二人为公。本大使现在修书一封,向朝廷禀明实情。二位在这封信上署名,给本大使作证吧。”
说完,方重勇自顾自的磨墨,提起毛笔,铺开大纸就开始写起奏折来!
就在李嗣业与李栖筠眼皮底下,方重勇飞速写完了一封向朝廷“告密”的奏折。等墨迹干了以后,将其放到桌案上,对着面前二人说道:“你们都看看,如果没有问题,那就都签了吧。签完了,本大使马上派人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交给圣人裁决。”
这种东西,也是可以签的么?
哪怕李嗣业与李栖筠二人再傻,也知道一旦在这份奏折上署名,那就等于是跟高仙芝公开翻脸,再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然而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不签的话,会不会被方重勇认为自己也跟高仙芝是同党呢?
签,是在站队;不签,也是在站队!
那到底签还是不签?
李栖筠还没说话,李嗣业却率先在上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按方重勇在外人面前的说法,自己当年对他有“救命之恩”。坑害恩人,这种事情,在唐代就是自毁人设。
李嗣业认为方重勇坑他的可能性不大。
而李栖筠却十分犹豫。
这件事,本来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他也不像是李嗣业,可以在兵权这块更进一步,属于那种“无欲无求”的。
他本来夹在高仙芝与方重勇之间完全不用站队,现在却要把高仙芝往死里得罪,怎么看怎么亏啊!
“李判官是对本大使不满么?还是认为高副都护做的事情很正确,想背后向朝廷告本大使一状?”
方重勇死死盯着李栖筠,皮笑肉不笑的问道。
发现对方不怀好意,李栖筠忍不住轻叹一声,在李嗣业名字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好似良家妇女跟皮条客签下卖身契。
“二位放心,等本大使见了高副都护,会好好劝说他的。
如果高副都护听劝,那这份奏折,也就束之高阁了,本大使也不想让圣人操这份闲心。
当然了,到那时候某也不会把奏折给高副都护看的。”
方重勇宽慰二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