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去看脸色很差的陆浔之,说:“陆总,要不去医院吧,您这病得挺厉害的,吃药恢复得慢。” 这两天他家老板一直都在实验室里,起初只是感冒,到美国后开始咳嗽,早上起来时已经是发热状态。 对陆浔之来说,去医院只会是浪费时间,他往椅背上靠,闭目假寐,薄唇开合:“买药去吧。” 老板的命令阿蒙不敢不执行啊,他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打开车门下去往药店走。 本以为刚才那通给太太打过去的电话能把人劝去医院,结果一个不愿意说,一个没有发觉。 纪荷看了眼黑了的屏幕,把手机揣回兜里,后知后觉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是了!!陆浔之的声音很嘶哑,且有很重的鼻音,就像平时感冒鼻塞时的声音。 所以说,他生病了么? 纪荷停在三楼楼梯口,把手机重新从兜里拿出来,在对话框里输入‘你不舒服吗’这几个字,打了删删了打,来回了几次,还是换了另外一种说法,“刚才听你声音鼻音很重,是感冒了吗?” 陆浔之听手机响了声,并没立即理会,闭眼揉了揉眉骨,指腹触到额头的温度,他 不禁皱了眉。 阿蒙买药回来,刚坐下,正要把水和药打开,忽然听后座的男人开口。 “去医院吧。” “......♕()_♕” 纪荷瞧见陆浔之发来的“好”,嘴角绽开一抹安心的笑意。 她往上翻了下聊天记录。 陆浔之都是用“嗯,是,好”回复的。 她说吃药药效慢,发烧了不能耽误,得去医院。 没想到他真的会听。 后来还给纪荷发了张手背插着针的照片。 她完全放了心,抱着手机沉沉睡去。 和程麦麦约在了一家老招牌的潮汕火锅店,读大学的时候和曲芝宜来过几次,这里的牛肉片适口不柴,牛肉丸口感滑嫩有弹性,价格还不贵。 程麦麦穿了件栗色的羊绒大衣,踩着双过膝黑色长靴。长卷发大红唇,很艳丽的长相,看着别有一番风情。 互相寒暄了几句,服务员来上了菜。 吃着吃着,程麦麦忽然盯着纪荷看,“我上学的时候是不是说过你是潜力股,稍微打扮一下绝对是个大美人。” 纪荷笑了下,“好像是有听你说过。” 但更多的是,“纪荷,你这样扎头发真的真的不行,要不我帮你重新扎一个发型吧。”“纪荷,你戴眼镜的样子土土的,听我的,去换隐形眼镜。”“纪荷,我今天漂亮吗?”“纪荷,下学期咱俩还当同桌吧,坐你旁边太能凸显我的美了......” 程麦麦脸被热气熏得红扑扑的,上挑的眼尾显得更是妖娆,“你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回北京发展么?” 纪荷摇摇摇头,她们在高考过后就没再联系过,只知程麦麦回了老家,其他一无所知。 说实话,她和程麦麦的关系也没好到能时常联系的那种,对于纪荷来说,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就只有曲芝宜一个。 “我男朋友是北京人,”程麦麦神秘一笑,“为了他,我把南京那边的工作都辞了,我要为爱闯天涯。” 纪荷顿了顿,问:“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三个月。” “......三个月就值得你这样奋不顾身了吗?” 程麦麦眼里有向往,“当然值得,跟着他,我能得到最好的,不管是物质还是工作。” 她还说自己厌恶了996的日子,那种生活看不到尽头,早上闹铃一响就会有窒息的感觉,晚上朋友都在过着夜生活,而她还在加班加点写东西。 纪荷沉吟半晌,把刚烫好的牛肉夹在程麦麦碗里,说:“那你的父母,都同意你辞职来北京么?” “他们对我很宽容的,”程麦麦看着纪荷的脸,尽管漂亮太多,但眼神看着还是和以前那样,特别乖,她意味深长笑了笑,“你到现在不会还是被你妈管着吧,像高中那样,上哪去都要和她说一声,到点就得回家。” 纪荷扯了扯唇,嗓音温和:“没呢,她把生活的重心放在了自己的事业上。” 程麦麦将信将疑地喝了口汤, “✜(), 我男朋友那圈子里的都是些在京城有身份有地位的公子哥。” 纪荷瞥了眼自己光溜溜的手指,程麦麦会误以为她单身也不奇怪,那枚结婚戒指应该不是陆浔之买的,镶在指环上的钻石好几克拉,十分的高调明显。 她不想惹人眼目,就在结婚第二天摘了下来,有和陆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