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的水有些多,叶榆中途去洗手间,离开时苏清珞问用不用陪她一起。
叶榆说不用,她问下服务员就好。
从厕所出来,在公共洗手台补口红。
非必要场合,她不化妆,在陆怀湛那里更不化。
相对于依附陆怀湛,她更喜欢和母亲待在她们那个小家,下班了和同事吃吃饭看看电影,生活过得平平淡淡但有滋有味。
所以她不会主动取悦他。
如果有人说化妆不是为了取悦男人,是为了取悦自己,叶榆更不会化了。
如果父母没有离婚,她依旧是光彩照人的叶家大小姐,她可能跟圈里那些千金名媛般,小到内衣鞋袜,大到衣着首饰,打点的一丝不苟。
可现在她只是个平凡人,有母亲和家要养,她懒得取悦自己。
如果要取悦自己,还不如放她一天假,让她吃吃喝喝玩玩来得自在。
但今天周一,叶榆早起唇色太淡,为了在领导和学生年轻展示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涂了口红,单涂口红又觉得别扭,又描了个眉。
洗了手准备离开,迎面碰上同样来洗手间的裴以朗。
叶榆朝他笑笑,没表现出过分热切,更不会主动提小时候的事。
孟家倒台,父母离婚后,他们就不一样了。
裴以朗站在叶榆正面前,叶榆去路被挡住。
他朝叶榆友善一笑,正式的伸出右手,“好久不见,叶姐姐。”
裴以朗比叶榆小一岁,叶榆小时候父母还未离婚,父母带着她去出席宴会,他们是在慈善宴会上认识的。
裴以朗是家里幺子,家里长辈极为溺爱,各种零食营养品不要命的喂给孩子,所以裴以朗小时候就是个小胖墩,还有些口吃。
美的事物人人都喜欢,丑的事物人人也都厌恶。
年纪不大的小孩子不似名利场上大人的虚与委蛇,更会吐露真心。
尽管来之前父母该再三交代,那是裴家的小公子,要和他打好关系。
裴以朗在宴会上被一群小孩子围在一起骂肥猪,小孩子们朝他扔和他长的很像的猪猪包。
他跌坐在地上哭的很小声,眼泪却哗哗流个不停。
幼时的叶榆是个颜控,但母亲从小教导她不能以貌取人。
小叶榆见到裴以朗的第一面,觉得他和可爱的猪猪包确实很像。
但裴以朗被小孩骂胖猪哭的更厉害了,还说他讨厌猪猪包。
她内心产生一股无名的负罪感,小跑着冲过去,吓走周遭的小孩,为自己的负罪感赎罪。
裴以朗仍旧记得他初见叶榆那天,她有多漂亮。
洋娃娃般的小女孩穿着漂亮的白色仙女裙,裙边点缀着布灵布灵的碎钻,浓密的发用水晶发夹扎成丸子头,跟个小仙女似的,神气又精致。
她伸出自己沾着蛋糕屑的手,意识到不妥,不拘小节的在价格不菲的仙女裙上擦了擦,朝他伸过去,“起来吧,猪猪包。”
裴以朗又委屈了,金豆子一滴一滴往下掉,“我姐姐说我是小……小王子,不是猪猪包。”
小仙女立马改口,扬起矜贵的小下巴,捉弄他,“那……可爱的小王子,站起来吧,再不站起来地上的大肥虫就要爬到你身上啦。”
“哪里?”裴以朗吓得握着叶榆的手站起来,又哭了起来,白白胖胖连眼睛都看不到的脸蛋上满是泪痕,“我……我讨厌大肥虫。”
小仙女可能觉得裙摆配不上小王子,翻出了块手帕巾,给小王子擦眼泪,“王子就像会骑马的骑士一样,王子是不能哭鼻子的。”
自此以后裴以朗就黏上了叶榆,成了仙女的跟屁虫,即便仙女逼着他少吃点东西。
不过他们只亲近了半年,半年后叶榆父母离婚,小王子怎么都找不到小仙女了。
即便过了许多年,裴以朗还能记起叶榆那时的神气样。
叶榆握上他的手,轻触即离,“好久不见,要不是听了你的名字,我都认不出你了。”
裴以朗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耳朵,“上初中后抽条了,就瘦下来了,当时很谢谢你。”
“都过去好多年了,现在很帅。”叶榆细心又温柔的安抚他。
裴以朗耳尖发红,口吃的毛病都有些犯了,“谢……谢谢。”
“以后就是一个学校的同事了,好好加油。”
……
同层VIP包间。
来这里消费的人大多非富即贵,能订到VIP包间的顾客更是不一般,年消费七位数起步。
包间的陈设更和普通包间差异甚大,低调奢华的包间独占楼层向阳一侧,待客,娱乐,用餐区层次分明。
一个用餐的包间装饰成了古代游廊的格调,小桥流水,景致怡人。
包间灯光显然更亮一些,事业有成的男人和普通工薪层不同,名烟名酒应有尽有。
连站在一旁的服务人员都比普通包间的更加端庄优雅,光彩照人。
有些玩得开的老总手已经摸上了服务小姐的腰,笑眯眯的奉承主位上的人,“陆总,这里都是自己人,小姑娘们也都是从专门礼仪培训班出来的,个个都顶懂事,保证会照顾人。”
老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