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挠挠头,说道。
“啊?”
“没什么……”
搪塞了一句之后,脱欢就继续问道:“你继续说,这种事情,导致了什么影响?”
“这肯定会妨碍很多事情的。”郭康又引用起来:“《道德真经》说,世间的道理,都有着自然而然的法则。张大牧首注释说,这是因为我们人和整个世界的规则,都是天父设定好的。所以大道就在这些自然法则之中,无处不在。”
“所以,我们平日里行事,也要尊重事实,从自然实际出发,这样才算得上尊崇天父的意愿。蛮族里也有经师,但这些人念经都念傻了,天天叨咕着要信奉天父,却连基本的概念都不懂。”
“我前几天,还给基辅教会的人,说这个事情。”郭康摇摇头,对脱欢说:“古人说,孝顺父母有三个层次。最低的一层,是物质赡养;更高的一层,是保持态度恭顺,不要让父母受辱;而最高的一层,是尊重。这最高的尊重,按孔子的说法,就是发扬父母的崇高品质,延续他们的意志。”
“对于神,和对于父亲,其实是差不多的。定期举行仪式,进行供奉,只是最基本的信仰。提高自己的品性,遵守美德,不要给天父丢人,则比这高一级。而最高也最难办的,就是体会和实践这种意志了。绝大部分信徒,恐怕都做不到这一点啊。”
“我给你举一个例子,伱就知道了。”他想了想,说道:“在蛮族那边,也有人希望大家模仿我们,构建基于人本身的评价体系。比如,可以把人的幸福本身,作为一个最高指标。符合这个标准,就合乎人类的利益,可以视为符合道德。通过这种完全功利的方式,构建道德观念。”
“这个想法有点粗疏吧。”脱欢说:“不过,也是个很大的进步了。蛮族原本没有道德,只有宗教带来的约束。随便构建一点什么出来,都是好事吧。”
“理论上确实是这样,但实际上并没有构建出来。”郭康说:“有人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你在驾驶一辆运货马车,拉车的马突然失控了,你只能尽力扯住缰绳,试图把它往一个方向驱使。如果往左拐,会把那边的人一个人撞死;如果往右拐,会把那边的三个人都撞死。这个时候,应当往哪去拐?”
“得看是什么人吧。”脱欢说:“不过事情紧急,估计也来不及判断吧,那肯定是往人少的那边去了。”
“那出事儿了,也不应该怪这个驾车的人,对吧。”郭康确认道。
“就算撞到什么,也不能怪他。可能是马的问题,车的问题,甚至那几个受害者自己乱跑的问题,但这个人是没什么错的,也不应该被道德谴责。”脱欢说完,好奇地问:“我对哲学没什么研究,也没听说过这个话题。不过,为什么这个问题会和道德构建的学说相关啊?真认为这个人的选择触犯了道德?”
“是啊。”郭康点点头:“这个问题就是为了论证,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因为这个情况下,要想有所作为,肯定要进行主观的评定,然后根据自己的选择做出行动,等于要主动杀死一部分人,所以也是不道德的。”
脱欢挠了挠头:“好怪……我还是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那是因为你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观,不够蛮族,实用过头了。”郭康直言:“你要是从宗教角度考虑,就很简单了。”
“这个问题,虽然说是道德,但他的核心反而不是世俗道德观。”他解释道:“如果你把人换成动物——比如一边是一条狗,一边是两头猪,虽然也会造成财产损失,但就不会有道德审问了。”
“我觉得马车撞不死两头猪。”脱欢指正道:“猪可结实了,尤其是大块头那种。上次我看到努尔哈赤把你手下做的那个盾车都拱翻了。”
“啊?”
郭康愣了下,连忙制止道:“我就举个例子,你不要岔开话题……”
“这个关键,不是评判哪边更值得,而是人有没有资格进行评判。”他讲解道:“人是有灵魂的,而灵魂属于天父。所以,试图衡量一个灵魂更贵重,还是三个灵魂更贵重,就是僭越的行为了。”
“人不能替代天父,对另一个人是不是‘值得’进行评价;基于这种评价而做的事,无论出发点多好,也是不道德的。当然,如果被评价的不是人,或者没有灵魂,那就另当别论了。”
“啊?”这回轮到脱欢惊讶了:“原来坑在这儿呢!”
“这也不算是坑,其实就是抓住了对方的痛点。”郭康回答:“这个问题,算是抓住了蛮族文化的核心,所以才这么精准吧……”
实际上,这个著名的伦理问题,并不是最早的版本。有一个逻辑类似,但更早被提出的模型,叫“原住民问题”:假设有个人来到一个国家,那里的统治者抓了20个印第安人,并向来客提出,如果他能亲手杀死其中一人,那就把剩下19个人放了;否则,就会杀死全部20个人。这种情况下,来客是否应该插手呢?
这个问题,实际上还要更直白,对道德和人类本能的拷问也更深入,但却没有后来的电车难题那么出名。仔细想来,可能是这个问题过于美式,大家首先都去质疑原住民算不算人,导致无法触发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