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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不认得我?(2 / 2)

。”

这大楚律法那可是明文规定,鸣冤鼓一响就必须得审案子。

不过嘛,绝大多数老百姓都不会去敲。

因为大概率进监狱的可能是你自己,甚至还可能要挨顿打。

吵了这些官老爷的美梦,还能得好?

陈泽这前脚敲了鸣冤鼓,后脚就跟着孙班头和已经换上了官差衣服的人进了衙门。

这一路上左顾右盼,好奇地四处张望着。

那架势跟去景点参观的游客没多大区别。

李元康瞧着那一脸轻松的陈泽,哭笑不得。

你这怎么看都不像是过来受审的啊!

孙班头等人反正是不敢吭气,一直带着陈泽来到了会审室。

也不大,塞都塞不下多少人,就前面摆着一张大木桌和椅子,墙上还挂着一块清廉如水的牌匾。

等了整整一炷香的功夫,陈泽才瞧见那后门的帘子一掀开,身着官服的宋府令才走了出来,师爷紧随其后。

一直等到落座才瞧了陈泽一眼,开口道:“何人击鼓鸣冤!?”

“我!”陈泽往前踏了一步:“还请府上为我做主!”

“所为何事?状告何人?”

“……”陈泽多瞧了一眼宋府令:“府上大人,不认得我?”

宋府令一听,顿时怒骂道:“本官怎认识你一介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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