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郑和与朱桂率领十艘海船,带着大量的珍宝和货物南下。 他们沿着海岸线往南航行,抵达了西瓦特兰。 这里的气候更加温暖,蜿蜒的海岸线上生长着大量的椰子树。 他们遇到了一个一个规模很大的村庄,沿着河岸延伸有数公里。 村庄的广场上有一座巨大的木雕神像,两只凶猛的狮子(美洲豹)脚下踩着有围栏的木城。 他们看到一群土著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围着雕像跳舞,土著祭司身穿五彩斑斓的鹦鹉羽衣手舞足蹈。 当他们看到如同山峰般的大明船只顿时吓了一跳。 郑和派出通晓印第安语言的士兵乘着小船上前交涉。 女祭司警惕地看着这些不速之客。 但这些士兵很快发现双方语言不通,因为美洲大陆南北维度夸度极大,加上没有马匹,部落之间很少交流,更别说那些洛杉矶与西瓦特兰两地距离达到1500公里,双方根本没有交流过来,语言差异也很正常。 幸好双方某些发音方式还是相近的,加上手势,终于大致能够交流。 这里属于约皮钦科人的地盘,这个部落名为‘洛波奇’。 而他们在举行祭典仪式,这座美洲豹雕像象征着部落守护之神、亚马孙河的统治者。 土著将他们视为河神的使者,因为只有 神才能造出这么庞大的船只。 见对方没有恶意,郑和这才坐船登陆。 在郑和送给祭祀一件丝绸做的衣服,一件瓷瓶,立即得到了这个部落的友谊。 祭祀邀请他们参加祭典,饮用吉开酒。 这是一种传统玉米啤酒,幸好郑和他们并不知道这种酒的制作工艺。 部落的妇女们通过咀嚼玉米,然后将其吐入水中,以促进发酵。唾液中存在的邻苯二甲酰化酶可以催化玉米中的淀粉分解为麦芽糖。 咀嚼过后,将所有玉米碎放入很多大型的粘土桶中,它们被排成一排,中间放火,煮沸、发酵数天后,便可以得到这种金黄的液体。 对部落妇女来说,这不仅是一个生产过程,还是一种社会权力的象征。 只有“最有魅力”的妇女才能行驶这项权利,并获得人们的尊敬。 正在郑和饮用着这种原始的酒精饮料之时,突然外面爆发出一阵吵杂声音。 一群胸前围着兽皮,挂着木质项圈的土著冲了出来,他们朝着这个部落投掷石头。 石块如雨点般抛落,洛波奇人四散而逃,郑和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登陆的明军有五十人,他们护着郑和往后退。 那些入侵者在用石头扰乱对手之后,立即发动冲锋! 土著们手持简陋的石矛,盾牌和石锁怪叫着冲 了进来。 此时,明军已经快速反应过来,他们占据了两座房屋之间的空隙,结成战阵,刀盾手在前,后面的火枪手已经瞄准了敌人。 “射!” 十多把火枪齐射! 在一百米的距离上,对面直接有五个人中弹! 密集的枪声在战场上是如此显眼,而那些倒下的土著是如此突兀!入侵者们和洛波奇人都愣住了,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但郑和可不给他们反应的机会,那些入侵者足有四五百人!靠着他这五十人还真不一定能应付! “射!”又是一轮齐射,这次直接有八个人中弹! 这下,那些入侵者像是炸了锅一般,疯狂往外逃跑。 而那些洛波奇人则像是看到神灵一般跪俯在地,向郑和他们祈祷,感谢他们大发神威赶走了入侵者。 郑和原本想要解释的,但转念一想这或许能够获取好处,便默认了下来。 “这些是什么人?”郑和问道。 祭祀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带着上百支羽毛组成的祭司冠,身披一件红色披风,外围镶嵌着一圈红色羽毛。 她崇拜地看着郑和:“那些是来自特诺奇蒂特兰的阿兹特克人,他们是邪恶的入侵者,他们崇拜邪神,一旦被他们抓住,那些俘虏会被斩首或剥皮,或是活活被挖出心脏,用来供奉邪神。” 郑和皱起眉头:“淫祠邪祀,皆该灭杀!” 郑和突然想起,陆渊告诉他,在美洲的南部有两个帝国,分别是阿兹特克和印加。 这些难道就是阿兹特克帝国的人,竟然如此野蛮! 但他肩负着建立邦交贸易的使命,现在杀了阿兹特克人,想要达成这一目标就有些难了。 那些士兵将郑和的话翻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