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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食(1 / 3)

沈徵不喜饮酒,饮醉的时刻更少。

他曾经不明白这世上为何会有人沉溺于买醉。

故乡平洲县的邻宅男主人,年逾四十,日日无所事事,只靠发妻早起制作早点为生,日子过得一贫如洗。

而此人平生最紧要的事情,是拎一壶县城酒家的粗酿酒,喝得讲话颠三倒四,大着舌头在巷口赌钱。

酒让人失控,失态,沈徵不喜欢。

但这不妨碍他天生地好酒量,或者说酒让人熏熏然的效力总是在他身上延迟许久才现形。

比如今日樱桃宴,他回到居德坊安康路,才感到久违的失力与迟缓。宅邸只有他与书童洗浪,再加一位上了年纪的厨娘一起居住,入夜后便从内拴上了。

沈徵叩门多次,无人应答。

明明今日赴宴前嘱咐过洗浪,要留意戌时前后他叩门。半大不大的小子,做事总有顾前不顾后的毛躁与忘性。

酒力上涌,沈徵乏力,寻了一处隐蔽角落,倚着芭蕉树坐下,只要静静等待,这种飘飘然的感觉就会消退。

他不是第一次经历,已经很习惯。

可这次醉意不但没有消退,反觉浑身发烫,掌心似也烘着热气,眼皮很沉,如何费劲也睁不开。

恍惚中,有人扶起他,一路迈过数道门槛,将他安置在铺着柔软茵褥的床榻上。

扶他的人,手上带着厚厚的粗糙的茧。

这不是洗浪的手,洗浪的手只有薄茧。这也不是他在安康路的宅邸,他的床榻只铺着薄衾,枕头也没有这般细软。

屋里很安静,不断有人进进出出,低声讲着什么话。

沈徵勉强睁眼一瞬,朦胧间看到床顶幔帐与中央悬挂的一只熏香球,又被拉扯入混沌的困倦之中。

熏香气味清淡,甜蜜,有一种呼之欲出的熟悉感。

让人想到金风细细的十月。

是桂花的味道,眼下是春季,怎么会有桂花?

沈徵闭着眼,额前烧得发烫,神思飘散着,有道清亮悦耳的声线,融混朦胧的记忆微光,闯入脑海。

*

“把桂花混入蜜脂里,做成香料烘干,再点上,不就能够在春季也闻到桂花香了吗?”

三年前的金秋,她生辰那日,蹲在小院里捡拾满地的桂花碎时,就是这么说的。

她单手捧着堆满了桂花碎的簸箕,接过他递来的一只荷包,上面绣着月兔金桂,束口用雪青色的丝络系着。

荷包沉甸甸,装着他今年在私塾教书得的部分修束。

“这是何意?”

“给你的,去买些喜欢的胭脂水粉。”

“是我的生辰礼物吗?”

小院里的女子打扮朴素清雅,浓密如云的乌发用一方橘红色的粗布头巾挽起,葱白指尖摩挲荷包面料,笑哼一声,“怎么不亲自买给我?”明明欢喜,还要故意为难他。

“买过了,没看懂。”

“真的?在哪儿买的?”

“东市那家最大的胭脂铺子。”

“你去东市了?那家胭脂铺子老板娘嘴皮子可厉害!”

她乐不可支,“沈先生可与博通经籍的鸿儒论道清谈,可教垂髫小儿启蒙习字,会被胭脂水粉难倒?”

“还请双双姑娘赐教,淡绯色与赤霞色的胭脂,哪个更衬人?膏体与粉状螺黛有何不同?还有口脂颜色哪个好?”

“口脂颜色呀,我喜欢……我现在涂着的口脂。”

融融秋日里,她朱唇微启,饱满盈亮,如用清水洗濯过的浆果,唇缝里露出一点贝齿,整齐洁白。

他看了两眼,转开视线,去盯着院子里一盆早过花期的蔷薇,枝叶上光秃秃,一片深浅错杂的绿。

无甚好看,但视线只敢落在那处。

她进一步,“沈先生可记好了?”

他退一步,“嗯。”

“才看了两眼,莫不是在骗我。”

“我何时骗过你?”

耳根与脸颊在发烫,视线终于回转,直视她的水眸。

“可是沈道麟,”她眨眨眼,自然而然地牵起他的手掌心,“我今日根本没有涂口脂。”

掌心轰然一热,有点濡湿,有点发痒。

戏折子里说,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这形容原来半分也不贴切,怎么能是蜻蜓,明明更像沾满晨露的花瓣,又似毛发最蓬松柔顺的奴狸的尾巴尖尖。

他低头,摊开发痒发热的掌心,除了数道掌纹,果真一点女儿家的红唇印都没有留下。

*

沈徵五指收拢了,似要拢住一个飘渺无痕的唇印。

握住的却是实实在在,上等羊脂玉般细腻温润的触感。

一直笼罩在眼皮上的沉重压力褪去。

沈徵睁眼,身上出了一层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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