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徵不喜饮酒,饮醉的时刻更少。
他曾经不明白这世上为何会有人沉溺于买醉。
故乡平洲县的邻宅男主人,年逾四十,日日无所事事,只靠发妻早起制作早点为生,日子过得一贫如洗。
而此人平生最紧要的事情,是拎一壶县城酒家的粗酿酒,喝得讲话颠三倒四,大着舌头在巷口赌钱。
酒让人失控,失态,沈徵不喜欢。
但这不妨碍他天生地好酒量,或者说酒让人熏熏然的效力总是在他身上延迟许久才现形。
比如今日樱桃宴,他回到居德坊安康路,才感到久违的失力与迟缓。宅邸只有他与书童洗浪,再加一位上了年纪的厨娘一起居住,入夜后便从内拴上了。
沈徵叩门多次,无人应答。
明明今日赴宴前嘱咐过洗浪,要留意戌时前后他叩门。半大不大的小子,做事总有顾前不顾后的毛躁与忘性。
酒力上涌,沈徵乏力,寻了一处隐蔽角落,倚着芭蕉树坐下,只要静静等待,这种飘飘然的感觉就会消退。
他不是第一次经历,已经很习惯。
可这次醉意不但没有消退,反觉浑身发烫,掌心似也烘着热气,眼皮很沉,如何费劲也睁不开。
恍惚中,有人扶起他,一路迈过数道门槛,将他安置在铺着柔软茵褥的床榻上。
扶他的人,手上带着厚厚的粗糙的茧。
这不是洗浪的手,洗浪的手只有薄茧。这也不是他在安康路的宅邸,他的床榻只铺着薄衾,枕头也没有这般细软。
屋里很安静,不断有人进进出出,低声讲着什么话。
沈徵勉强睁眼一瞬,朦胧间看到床顶幔帐与中央悬挂的一只熏香球,又被拉扯入混沌的困倦之中。
熏香气味清淡,甜蜜,有一种呼之欲出的熟悉感。
让人想到金风细细的十月。
是桂花的味道,眼下是春季,怎么会有桂花?
沈徵闭着眼,额前烧得发烫,神思飘散着,有道清亮悦耳的声线,融混朦胧的记忆微光,闯入脑海。
*
“把桂花混入蜜脂里,做成香料烘干,再点上,不就能够在春季也闻到桂花香了吗?”
三年前的金秋,她生辰那日,蹲在小院里捡拾满地的桂花碎时,就是这么说的。
她单手捧着堆满了桂花碎的簸箕,接过他递来的一只荷包,上面绣着月兔金桂,束口用雪青色的丝络系着。
荷包沉甸甸,装着他今年在私塾教书得的部分修束。
“这是何意?”
“给你的,去买些喜欢的胭脂水粉。”
“是我的生辰礼物吗?”
小院里的女子打扮朴素清雅,浓密如云的乌发用一方橘红色的粗布头巾挽起,葱白指尖摩挲荷包面料,笑哼一声,“怎么不亲自买给我?”明明欢喜,还要故意为难他。
“买过了,没看懂。”
“真的?在哪儿买的?”
“东市那家最大的胭脂铺子。”
“你去东市了?那家胭脂铺子老板娘嘴皮子可厉害!”
她乐不可支,“沈先生可与博通经籍的鸿儒论道清谈,可教垂髫小儿启蒙习字,会被胭脂水粉难倒?”
“还请双双姑娘赐教,淡绯色与赤霞色的胭脂,哪个更衬人?膏体与粉状螺黛有何不同?还有口脂颜色哪个好?”
“口脂颜色呀,我喜欢……我现在涂着的口脂。”
融融秋日里,她朱唇微启,饱满盈亮,如用清水洗濯过的浆果,唇缝里露出一点贝齿,整齐洁白。
他看了两眼,转开视线,去盯着院子里一盆早过花期的蔷薇,枝叶上光秃秃,一片深浅错杂的绿。
无甚好看,但视线只敢落在那处。
她进一步,“沈先生可记好了?”
他退一步,“嗯。”
“才看了两眼,莫不是在骗我。”
“我何时骗过你?”
耳根与脸颊在发烫,视线终于回转,直视她的水眸。
“可是沈道麟,”她眨眨眼,自然而然地牵起他的手掌心,“我今日根本没有涂口脂。”
掌心轰然一热,有点濡湿,有点发痒。
戏折子里说,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这形容原来半分也不贴切,怎么能是蜻蜓,明明更像沾满晨露的花瓣,又似毛发最蓬松柔顺的奴狸的尾巴尖尖。
他低头,摊开发痒发热的掌心,除了数道掌纹,果真一点女儿家的红唇印都没有留下。
*
沈徵五指收拢了,似要拢住一个飘渺无痕的唇印。
握住的却是实实在在,上等羊脂玉般细腻温润的触感。
一直笼罩在眼皮上的沉重压力褪去。
沈徵睁眼,身上出了一层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