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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1 / 2)

男人是甚么德行,胖鸨母可清楚得很。

他们贪美色、好面子,若是被人说一句听女人的话,简直比当头尿了一把还丢脸。这江小郎君看起来十六七岁,听说他原本家底殷实,可父母双亡后就不思进取,成了个败家子。现在看来,年纪再小的男人也是男人,小小年纪,把臭男人的德行学得清楚,真是打着灯笼找不着的肥肉。

胖鸨母赶紧将准备好的契书拿出来,道:“小郎君,我与两位见证已画押了,来来来,只要你在这契书上画押,这粉头就是你的了。”

江重涵立刻就要去拿笔,被余大娘拉了一下,他登时恼怒:“余大娘,你作什么?”

“涵哥儿!”余大娘焦急地拉过他背过身,众人看不到他们的脸,但很明显,余大娘想提醒江重涵。可没说两句,江重涵就甩开她的手,不悦道:“行了!我不是小孩子!”

“你……”余大娘恼得大喘一口气,“是我老婆子多管闲事,你就败家吧!我倒要瞧瞧你败光了这些钱,怎么在街上讨饭!玉娘,我们走!”

“大娘……”杜玉娘急忙拉住余大娘,试图劝阻。可话还没出口,余大娘又腾地回身,轻轻地摇晃了一下伏在地上生死不知的怜姐。

“姑娘?姑娘!”

怜姐勉强半睁开眼睛,嘴唇动了动。

“唉……”余大娘半扶半抱,将她从路中间挪到路边,靠在墙上。“姑娘,我尽力了,你别怪我!”

随后她看也不看江重涵一眼,拉着杜玉娘就走。

“义兄……”杜玉娘不知所措,拗不过余大娘的力气,又频频回顾,想调和两人的矛盾,几个字的功夫,已经被余大娘拉着走远了。

江重涵轻轻哼了一下,对胖鸨母伸手:“契书先让我瞧瞧。”

契书跟现代的公文一样,都有制式,大致内容都一样,只要将名字和银钱、年限等改一改就行。看与不看都无所谓,胖老鸨不以为意:“给。”

江重涵拿过契书,只见上面写道:

立卖身契书姚五娘

今将十七女姚怜姐,年方一十六岁,因不听管教,淫奔不贞,情愿以(此处空出几格)银子卖与江重涵为婢妾。此后成人婚娶,生养变卖,惟凭江重涵处置,两无异说。如天年不测,各听天命。今欲有凭,立此卖身文书,永远存照。

崇泰七年正月二十三日。立卖身文书:姚五娘。凭中人:邓全、王岩。[1]

契书字不多,江重涵一眼扫过就读完了:“笔墨。”

“给、给!”胖鸨母从怀里取出一支笔,舔了舔笔尖,递了出去。

江重涵嫌弃地皱了皱眉,在两张契书,空出的位置都写了“七两五钱”,写完后,一份契书折好,一份契书与七两半银子作势要递出。

买卖成了!

胖老鸨不禁面上大喜,就要抢过,不成想刚伸出手,江重涵又把银子和两份契书都收了回去。

“小郎君?”姚婆子愕然,又陪笑:“你莫不是……”

江重涵道:“姚婆子,卖身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行了,日后你要同我赖账,将女儿带走,我岂不是还要费一番功夫与你扯皮?咱们现在就上官府去,把户籍之事给定了。”

上官府?姚婆子登时迟疑:“这……”

“你也可以不卖。”江重涵淡淡一句。

到嘴边的雪花银,可不能就这么没了。姚婆子一咬牙:“卖!我卖!去就去!”

“这就请吧。”江重涵抬手,走在前头。姚婆子立刻跟上,使眼色让两个伙计架起怜姐跟上。

不过是买卖个粉头,还闹出这么多事来。正月里百姓们正闲着,哄的一下,也全都跟了上去,要看个热闹。

大齐的县城几乎都遵循一个标准,最中心的街道就是县衙府前街。从北边的狮子街到县衙不过左拐个弯,很快就到了。

到了县衙门口,江重涵与姚婆子正要往管户籍的户房去,忽然,分明已奄奄一息的怜姐不知从哪来的力气,挣脱了伙计的手,冲到县衙大门东侧,抱起鼓槌狠命敲起来。

“咚、咚、咚——!”

一下一下的鼓声,犹如最后的悲鸣,把所有人都听傻了。

击鸣冤鼓?这粉头莫不是疯了?

“你——你这失心疯的贱蹄子!”姚婆子第一反应就是一巴掌上去,没想到县衙大门正好开了,一个衙差走出来。就有这么凑巧的事,刚好是古大勇。

他一看便呵斥道:“住手!县衙门前,谁许你殴打掌掴的?”

哪怕只是个衙差,姚婆子也不敢得罪,只得收回手笑道:“这位大爷,我……”

古大勇一摆手止住了她的话,只喝问怜姐:“兀那女子,为何击鼓?可知越级上告、诬告需吃棍棒?”

“小女子知晓。”怜姐放下鼓槌,摇摇晃晃地跪下,嘶声叫道:“小女子有冤,求青天父母老爷做主——民女林氏,状告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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