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该和她恋爱过,又俗气地分开,最后再别别扭扭地和她结婚,最后在她面前勤快地穿着西式衬衫拖地。
他像富裕家庭培养出的完美工具,是一架永不出错的精密仪器,是可以拿出去到处炫耀的荣誉奖杯。
可不知道和他在一起的人,最终是会幸福还是会悲哀。
沈知乔默不作声地缩回床上假寐,不一会儿便察觉身边的人脱掉衣服躺过来,双手缓慢地从她背后缠上来,停留在她的腰上。
两人就那么躺了一会儿,沈知乔又昏昏沉沉地想睡了。
“为什么不想要孩子?”
他的嗓音低沉,呼吸温温的,喷洒在沈知乔还没消退热度的皮肤上,有些凉。
“没想好。”她说。
沈知乔当然不会说,因为没办法和你过一辈子,也不想独自养孩子,所以不要,
有人说,恋爱才谈爱情,结婚谈的是对彼此的义气。
如果非要这么说,那傅守聿绝对是个很好的队友,她也清楚自己和孩子一定都会被他照顾得很好。
但她不是仅仅需要义气的人。
和别人,也许可以,但是对傅守聿,她做不到只要对方对她义气。
如果要深陷下去,她知道自己一定会要得更多。
比如爱情。
所以,那样的探讨就到此为止吧。
她不愿重蹈覆辙。
傅守聿话不太多,沈知乔人又很困,再加上有人抱着很暖和,因此没过多久她就睡着了。
可能傅守聿的话给了她心理暗示,也可能的确她太累了,因此,被他抱着睡觉的这两个晚上,她睡得都格外地好。
清晨的时候,她是被护士叫醒的,说可以离开了。
她翻了个身,下意识摸了摸床边的位置,没摸到人,倒是抓到一个软乎乎的东西。
她拎起来一看,是一只四十厘米左右的棕色长毛熊。那熊肉乎乎的,摸起来很软,有点像博美小狗的绒绒毛触感。
沈知乔拎着它又小又圆的耳朵把它翻了个面,和它大眼瞪小眼了半天,觉得这小玩意挺可爱的。
她其实不大喜欢毛茸茸的玩具,想养个真的小动物,所以才有了一只萨摩耶软糖。
那这东西干嘛来的?
她来不及多想,刚翻身起床,小郑就敲门进来了。
“老板有个重要的晨会,先回公司了,让我送您回去休息。医生这边建议您先在家休息几天。”
沈知乔点头。
她这段时间连轴转,是可以趁着这几天休息一下。
她也收到了陈琳的消息,说先回家了,以后再联系,因此,再在医院待下去,她也觉得没什么必要。
环视屋内,她本以为没什么要带走的,却低头就看见昨天傅守聿垫在她身下那已经被压皱的床单,赶忙起身撤掉,包在袋子里塞进行李箱:“送我吧,我要回去洗东西。”
等把东西都收拾好,又搬到车上时,沈知乔收到了傅守聿的消息。
是一张图片。
图片中有一杯咖啡,背景像是在办公室里,还有一扇落地窗入镜。
接着又是一行文字。
“会间休息。起床了吗?”
“在回去的路上。”沈知乔手里抱着那个毛茸茸的小熊,顺手给它拍了张照片,“这玩意你给我干嘛?”
对面敲敲打打半天才发过来一行字。
“这是我的分身,叫傅小聿。我不能接你出院,就让它暂时代替我陪你。等中午再回去陪你吃饭。”
沈知乔看着这段话,又看了看对面那个看起来没有什么情调的头像,总觉得不像是傅守聿会说出口的话。
但不管怎么说,好歹还是被这段话可爱到了。
她难得勾了勾唇:“好啊,中午如果你不回来,我会把它丢进垃圾桶。”
等她再反应过来时,见小郑正透过后视镜在看自己,立马压下了嘴角。
小郑也慌忙移开了目光。
“可以出发了吗?”沈知乔飞速转移话题。
“哦,好的。”小郑立即回答。
车子才行驶出去几百米,沈知乔的电话就响了。
一看来电显示,竟然是路豪。
从小他们两家就是邻居,一路玩到大,情谊颇深。
路豪长相秀气,白白嫩嫩,上初中的时候比同龄人矮一截,总受欺负,那时候都是沈知乔冲在前面保护他。
等到了高中开始抽条,出落成一米八的大帅哥的时候,就变成总是跟在沈知乔身后的少年保镖了。
当年因为他们还坐同桌,课上嘀嘀咕咕课后又粘在一起,周末也总是因为家族聚会一起玩,因此直到两人开始上大学,都有不少高中同学认为他俩是一对。
两人自从几年前沈知乔出国以后就没见过面了,在那几年,和她年纪相仿的朋友基本都去了不同国家留学,大家学制不同,回国时间也不大一样,又有全球旅行计划,因此总是约不到一起见面。
到了今年,她的朋友们陆续都回临海了,有的继承家业,有的开拓新天地,渐渐的,她能察觉到以前淡掉的圈子正在慢慢热回来。
因此,接到路豪电话的时候,她眼睛都亮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