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泪沾裳>玄幻魔法>太一道果> 第五章 道果之器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五章 道果之器(1 / 2)

虽然姜离帅气又全能,符法、武功、卜算无一不精,但由于他比较能藏,平日里就算接追缉任务也是专挑软柿子,这使得知晓他真正实力的人屈指可数。  就说卜算,除了姜离自己以外,无人知晓他的造诣如何,否则的话,周明云也不会想着埋伏姜离,甚至失败了六次还不罢休。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除了帅以外其余地方都不上不下的少年,有何资格让人对他产生杀意,并且如此殷切地下手?总不可能真就为了一千五善功吧。  排除那人脑袋有坑的可能,就只剩下出身了。  ‘姜家的政敌?仇人?难道是未婚妻?’  贵族子弟落魄之后惨遭嫌弃,未婚妻意图以谋杀手段来摆脱婚约?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好了,妥妥的主角待遇,可惜姜离并没有未婚妻。  ‘从当下情况来看,还是仇人的概率更大。’  姜离心中思索,表面上则是毫无异色地走到了距离武曲坪不远的弟子寮舍,进入自己的房间。  关上了的房门隔开了远方窥伺的视线,同时有淡淡的光泽在房梁、地面、门窗等地方出现,一道道符箓亮起又隐去。  ‘没人进过我的房间,也就是说······单纯只想要我的命。’  姜离见状,得出得出一个不太好的结论。  不进他的房间,说明敌人对外物不感兴趣,否则绝对是要进姜离房间搜寻一番的。  他,或者他们,只想要姜离的命。  这就没得缓解了。  【一想到这里,姜离就目露寒光,杀机闪烁。  你们这是取死有道!】  因果集适时显现出一句话,姜离见到后杀心一顿,突然有种尬意袭上心头。  这破书哪都好,就是这记录想法的功能有时候会尬住自己。  自己怎么想是一回事,看到自己的想法,又是另一回事了。尤其是一些话语,想想还好,真要是写出来,简直就像是在看中二日记,妥妥的黑历史。  这么一打岔,姜离心中的杀意反倒是渐渐平息了下来,摇头失笑。  他走到不远处的书桌后坐下,将能增长实力的物事一一拿出。  六丁六甲护身符法、楼观剑法、容纳“长蛇”道果的蛇牙匕首,还有一枚玉符。  玉符和蛇牙匕首一样,都是储纳道果的载体。  按照外门长老所说,道果乃是强者遗留在世间的痕迹,是其力量的投影,会自动依附到和道果契合的物体当中。  这些被道果依附的物体,统称为道器。  前五品的道果之器甚至拥有一些特殊能力,哪怕不被容纳,也可给拥有者带来极强的臂助,而后四品的道果之器就有些拉胯了,一般只有让载体难以毁坏的作用。  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后四品的道果非是真正的强者痕迹,而是人为的产物。  就姜离所知,“道人”便是复制五品道果·天师的部分能力,然后加工炼制出来的。  其余的人属、仙属、佛属、神属道果也基本都是如此,都是人工量产的。  至于魔、妖、鬼、怪的低级道果,则是打杀妖魔鬼怪,取其精粹炼制而成。  也正是因此,各门各派才会有大量的低级道果供弟子们容纳,没让修行者彻底成为少数群体。  而真正的妖魔鬼怪则是都快死光了,现在各地流传的各种妖怪奇闻,九成九是容纳妖属道果之人所造成的。  话归正题,姜离手上的两件道器,蛇牙匕首硬又锐,可以作防身之用。而玉符在没了道果之后,已经不算是道器了,但它却是极好的符箓载体。  相较于匕首而言,玉符的作用反倒更大。  它可以用来制作六丁六甲护身符。  姜离将玉符放到符法书册上面。  然后再看楼观剑法,同时,因果集上也显示出那部半步无敌神功。  楼观,为“结草为楼,观星望气”之意,乃是末法前一大派之名。楼观剑法正是楼观派之法,是一门料敌机先、后发先至的武功。  这门剑法需要修炼者具备一定的术算造诣,正好适合姜离,且威能也是不俗,在九品中堪称顶尖。  至于折花手,它的厉害,懂的都懂。  姜离稍作思索,便直接拿起了符法书册翻开。  保命第一,还是先学符箓。  末法之前的符法,被视为沟通天地、使役鬼神的妙法,其类别也大致分为连接天地和沟通鬼神两种。  不过在末法之后,灵机都化为五浊恶气,神灵估计也都成道果了,旧有的符法体系全废了。  末法后的符法体系,就只有一种沟通对象——自己。  以符箓为媒介,以气为源,化出风火雷电等奇能,也可显化出各种神形,具现出各种请神符箓的作用。  符箓就等同于使用者的外置经脉,其复杂程度不下于同品级的心法,无论是笔画和力度,皆有大讲究,还需一气呵成。  而六丁六甲护身符按品级算,是七品,也就是说,姜离绘制此符的难度相当于跨级运行七品心法,甚至更大。  以普遍理性来讲,能在九品就制出此符的人,不是绝世天才,就是有深蓝可以加点。  万长老认为姜离能够画出此符,实际上是高看他了。  姜离不是绝世天才,哪怕他有道果加持悟性暂时也不太行,毕竟他的三教底蕴还不算太深,也没有修改器,但是······  “我可以肝。”  姜离深吸一口气,从桌下拿出厚厚一叠黄纸。  因果集固化因果的能力让姜离的努力不会白费,如今他刚容纳道果,潜力大增,正是大肝特肝之时。  一次不行就十次,十次不行就百次,只要肝不死,就往死里肝。  姜某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