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喜欢便多吃些。”司徒夫人见气氛不对连忙说道。她转头瞪了司徒清一眼。
司徒清喝了杯酒假装没看见。
司徒璇对这种情况早已见怪不怪,话头一转笑道:“这菜着实是不错。昨日相公同我商议,想问宋掌柜买那竹升面的配方,到时候放在登明书院的饭堂里卖。一会饭后还得请爹娘帮忙引荐了。”
司徒夫人没想到今天来吃饭女儿女婿还有这个目的。
配方无论在哪行哪业,都是最最要紧的东西。这上来就要买人家的配方,是不是不太妥当?
司徒清重重放下酒杯:“在书院做生意?还要我去给你引荐?我用什么引荐?用我这张老脸逼人家一个小姑娘?”他的语气已经听出五分怒意。他们云起书院的饭堂可都是免费提供一日三餐,何曾用吃食赚过学子们的钱。
步元明低头并不辩解。
司徒璇放下筷子,也来了脾气:“爹,登明书院又不比云起书院,哪有那么多富绅义捐的好事。不自谋生计,再这么下去,便是连夫子的月费都要发不出了,书院还办不办了?”
登明书院地处繁华的灵州,但那里书院林立,登明书院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座。又因为常接纳一些穷苦老百姓读书,实在入不敷出。几乎都是靠以前步家积累的家业贴补着办学。
步元明如今已子承父业,是登明书院的新一任院主。才接任一年,便被无数积沉的债务快压得喘不过气来。
登明书院地处闹市,饭堂临近街区。若是能在那卖些难得的美味佳肴,虽然不免为人诟病,但是却可以为书院求得一线生机。再拖个半年,只怕书院只能卖掉部分房屋瓦舍才能维持。
而这些房屋一旦卖出去,在那样繁华的地界再想买回来便是难上加难。
司徒清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叹了口气。其实当初他同意女儿远嫁,也是因为看中步家人的品性。
哪怕到这种困难的地步,步元明想到的也是继续休息想办法,而不是将书院关停。现在一看果真没有看错人。
包厢内一片沉默,两个孩子也有些无措。司徒夫人摸了摸她俩的头,她俩便拿着汤匙舀起双皮奶,一个去了司徒清面前,一个去了步元明面前。
因着她俩,这话题暂且中止,包厢里又是一派天伦之乐的模样。
“酒没了。”司徒清拿起桌上的酒壶起身。
“岳父大人我去吧。”步元明连忙起身,哪敢让司徒清自己去。
司徒清却不理会,兀自拿着酒壶出了门。
过一会后,司徒清和端着菜过来的夏俞一道过来了。
夏俞揭开盖子,登时一股热气混合着香辣的猪蹄气味四散而出:“这是拉丝豆腐猪蹄,本店的新菜,趁热吃时味道最佳,各位慢用。”
一家人的目光顿时被正中间的菜吸引。
只见砂锅里的猪脚炖得肥而不腻,满布红油,加了蒜苗点缀,看着就香辣入味。而旁边还放着用卤水卤制过的拉丝豆腐干,夹起一块便往下滴着红油,看着竟是比猪蹄还要好吃些。
“吃~吃~”两孩子拿起汤匙就想去舀猪蹄。
“你们不能吃,这个太辣了,吃了嘴巴会肿的。”司徒璇连忙拦住。这菜光闻着就辣味逼人,她都不敢轻易尝试,两个孩子如何能吃。
两孩子噘着嘴委屈地看着她们的娘。
“也让她们尝尝罢。用清水先洗一遍就是。”司徒清替外孙女发话。
她俩眼巴巴看着那带皮的猪蹄肉浸入清水中,洗去一身辣油,唯独还剩下酱色,依然迫不及待地想要尝一尝。
“吃吧,里头可能还有些辣,你俩吃了可不能哭。”司徒璇把洗好的猪蹄夹到两个女儿的小碗中。
外面是洗干净了,里头的辣味依然在,果不其然她俩都呼着气喊着要喝水。司徒璇本以为她俩不会再吃,没想到她们不止边喝水边吃完了,还眼巴巴等着下一块。
“真这么好吃?”司徒璇看着碗里司徒夫人给她夹的一块猪蹄。
“你尝尝便知。”司徒夫人把孩子们招呼到她那边去,让司徒璇自己先吃个饱。
司徒璇也有些怕辣,皱着眉头夹起一筷子,硬着头皮咬了一口。麻辣鲜香是第一感觉,软烂弹牙是第二感觉。因为炖得十分入味,轻轻一抿就能轻松脱骨,那辣味只需就着米饭就能缓解一二。
吃了一口便让人想吃第二口。
司徒璇又夹了一块拉丝豆腐,一不留神两口就吃完了。她吃饭是属于细嚼慢咽的人,没想到第一回吃这豆腐竟然吃得这般不注意形象。
司徒璇看了步元明一眼,犹犹豫豫道:“相公,要不这道菜的配方也买了吧。”
步元明碗前的碟子里已经堆起不少猪蹄的骨头,这道拉丝豆腐猪蹄肥而不腻又有一股淡淡的酒香味,加上其中带出的汤汁拌饭更是好吃。只是这道菜要六十文钱,只怕配方也不会便宜。
厨房里,罗芷还拿了张纸在记笔记:“师父,刚才那道猪蹄,为什么干辣椒要先用温水泡?”自打学做菜起,她便总有许多问题要问。宋墨玉还送她一个外号“十万个为什么”。
宋墨玉正在做炒农家一碗香,回道:“惠惠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