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焰穿的正装, 没来得及换,今天他赶学术报告会,一身藏蓝高定西装,但戴着同样定制标有“CC”字母的领针。
在简嘉想要确定到底是不是他时, 里面,周琼在卫生间大声喊她, 她走到卫生间, 对上眉毛打结的周琼:
“大姨妈提前了,”说着指了指, 卫生棉条光光,简嘉说:“你用我的卫生巾, 肚子痛吗?我去熬红糖姜汤。”
周琼撇嘴:“用不惯了,到小区门口超市帮我买一下?爱你!”
简嘉犹豫片刻,拿好手机, 出门时被简母拦下:“程程, 手电筒。”
“不用, 手机上有的, 我一会儿就回来。”
她怕见到陈清焰, 那封信,奇怪的是,每个字简嘉都记得十分清楚。
但出了楼道口, 没多远, 简嘉一眼就看到了陈清焰, 只是个轮廓, 他高高的,眼睛潜伏在夜色里。
简嘉觉得胸膛里立刻有了狂风暴雨般的轰鸣,但出乎意料,陈清焰没有说话,不打招呼,侧过脸静静看着她,像路灯一样站在那。
这太诡异了,简嘉甚至可以闻到顺着夜风送来的沙龙香,是他身上的味道。
她没发火,选择无视,踩着自己的心跳朝前走。陈清焰慢慢跟在后面,走出十米,简嘉终于忍不住了,低声质问他:
“你跟着我干什么?”
文字让人更无措,怀疑从来要比信仰更有耐力,全部的感官,都指向怀疑,简嘉没办法再信任陈清焰。
自尊心会给爱织裹尸布,等时间,把它变成白骨。
“我今天下班早。”陈清焰绝口不提信,他影子被灯光拉长,更瘦削了,这段时间,他确实清瘦了,刮胡子时会走神。
简嘉决定不再跟他说一句话,但他说:“你好些了吗?”
晚上有点凉,简嘉忘记捞件外套,她下意识摸了下胳膊继续往前走,陈清焰脱下西装,快走两步,上前给她披上,好像知道简嘉要反抗,他直接抱紧了她,声音放低:
“程程,你没我力气大。”
这个点,不早不晚,道路上有散步的、遛狗的、路灯下影影绰绰,不缺路人。
简嘉不想和他拉扯,但狠狠踩在了他的牛津鞋上。
她知道他爱干净,又讲究,牛津鞋不穿时必须用鞋楦撑起。
这一下,陈清焰反而笑了,他正考虑为简嘉买一双香奈儿的高跟鞋,只是,不知道她喜欢的风格。公寓里,他陆续为简嘉买回许多东西,尽管她不在。
陈清焰欣赏她的独立,但这不代表着男人就此放弃自己应该做的。
他希望有一天,简嘉回来,发现这个家正是她喜欢的,而不是除了黑灰白,别无他物。陈清焰渐渐养成买花的习惯,让公寓永远不会缺色彩和芬芳。
前面,简嘉一路小跑到门口超市,去买卫生棉条,陈清焰插兜隔着巨大的玻璃窗看到大大的外套里裹住的小小的姑娘,眼睛变得像湖水一样澄澈,全是她的倒影。
看到她手里拿起的东西,陈清焰想起香港,简嘉慌里慌张从卫生间跑出来,那一幕,让他嘴角再一次弯起。
陈清焰穿着衬衫马甲,领带规整,西裤笔挺,像从哪个商务晚宴刚回来的模样,这让他和陈旧小区进进出出的人们格格不入,好比,一个人穿晚礼服,却忽然出现在烧烤摊。
作为漂亮雄性动物的医生,难免引起姑娘们的注意,三倆闺蜜,有大胆的过来搭讪,对方刚开口,陈清焰不知脑子哪里坏掉,表情冷淡地说:
“我有艾滋。”
他真的在面对除了简嘉之外所有对他有想法的异性时,只准备了这句台词。不是玩笑,他心里毫无波澜,把这当成某种事实。
果然,姑娘们睁大惊恐的眼,人跑了,他甚至听见人家小声骂了句“神经病啊!”,他无所谓,继续专心致志看简嘉。
等简嘉出来,她把外套丢给他,陈清焰不要,重新把她裹住,两人好一阵无声纠缠,其实,简嘉在里面抬头时看到刚才的场景:
明明好几个年轻女孩子凑上去了,简嘉承认,陈清焰的外表非常有欺骗性和诱惑力,但又作鸟兽散是怎么了?是一眼看穿这个伪善的医生了?
好像陈清焰是汹汹的病原体。
陈清焰揽住外套衣领,看着简嘉涨红的小脸,在她忍不住发怒时,忽然说:“你知道刚才那几个姑娘,为什么跑吗?”
就贴在她耳朵那儿。
简嘉讨厌他的温热呼吸这让她心烦意乱,便拼命踩他的鞋:“不关我的事,滚开!”对于陈清焰这种随时随地都能招惹女人的本事,她真的没兴趣,更何况,第一次坐他车时一切都明明白白摆在那,陈清焰是情场浪子。
这样的记忆,忽然让简嘉甚至怀疑陈清焰是不是又看上别的女人了,晓菲姐姐也被他丢弃,那天一定是拿自己当幌子。
“我告诉她们我有艾滋,她们被吓跑的。”陈清焰声音没落下去,但眼睛发亮,“分院的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程程。”
简嘉又被“分院”扎一下,她摇摇头:“你不用感激我,不是独独对你,如果,以后我遇到心爱的人我依然会什么都不畏惧陪伴着他,我愿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