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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歌(一)(此人大名奚平,据说偌大金...)(2 / 3)

此人过于人高马大,姑娘们大多只到她肩膀,那大白脑袋一枝独秀地压在群芳脑瓜顶上,有点骇人。人高,骨架也大,她那“香肩”上大马金刀的锁骨扎得两膀子肩袖随时要崩,大脚丫子将绣鞋撑成了一对船,扭起来地动山摇……还顺拐了。

这位出来团团一拜,咧嘴朝四面八方展览她那一口白森森的牙:嘴上胭脂抹得仓促,不小心蹭到了牙上,那血盆大口一张,活像刚啃完死孩子没漱干净,多看一眼能中邪,活活把座中一干贵客的酒给吓醒了!

永宁侯这会儿已经低调地离了座。

侯爷少年时掷果盈车,号称金平第一美男子,感觉这帮“名妓”们长得也一般,所谓“技艺”更是稀松二五眼,实在没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回家揽镜自照。他来醉流华就是敷衍应酬,该打的招呼打了,也懒得看这些人散德行起哄,遂整衣冠下楼,要家去了。这一下楼,正好跟那退场的大脚乐人走了个对脸。

侯爷本不肯正眼看风尘女子,无奈这位个头实在太茂盛,不正眼看就得翻白眼了。

他被那张撞他眼里的浓妆鬼脸唬了一跳,正纳闷这是何方妖孽……怎的隐约还有点面熟?就见那应对起流氓们游刃有余的乐师脸色骤变,脸上半斤白泥差点裂开,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她”是琴也不要了,绣鞋也上天了,奔将起来动静非同小可,活像头装了蒸汽火机的大野马,就差尾巴骨上喷白烟了!

侯爷没料到香雾盈盈的醉流华里还饲养了这等神兽,茫然片刻后,他蓦地反应过来了什么,一把捂住前胸,脸色铁青。

左右家人不明所以,以为老爷又犯了心口疼,忙上前搀扶:“老爷?”

就听弱柳扶风的侯爷从鼻子里哼唧出一嗓子变调的颤音:“拿……给我拿下……”

侍卫家丁们莫名其妙:“拿谁啊?”

侯爷深吸口气,气沉丹田:“给我拿下那孽障!”

整个醉流华都让侯爷这一嗓子吼得没了声,片刻后,所有人都听说了——列位兄台你们猜怎么着?刚才那吓死人不偿命的“乐女”啊,不是别人,正是永宁侯世子乔装改扮的!

男扮女装,在花街柳巷,还兜头撞上了亲爹,热不热闹!

这永宁侯世子是何许人也呢?

此人大名奚平,据说偌大金平城,万千败家子,未有能出其右者。

世子爷这回荒唐出了新花样,众纨绔还在为醉流华一张雅座的鉴花帖抢破头,人家已经登台自己当花去了,谁听了不得称道一声“会玩”?

当时,醉流华里纨绔们集体醒了酒,脖子人均长了两寸。只恨不会“飞颅功”,竟不能将脑袋抛出去围观永宁侯世子女装夜奔。

世子爷水袖飘摇,被他爹的人碾成了一只大幺蛾子。他将瘦得岔不开腿的裙子撕到膝盖上,光着两只大脚丫子从醉流华飞出来,一路奔西北流窜。

刚跑过画舫渡口,迎面碰上了兵部侍郎之子王保常。奚平不由得暗道一声晦气,这可真是冤家路窄。

原来这位王公子也是个不学好的玩意,还老觉得自己是怪不赖,堪称英才。该“英才”武举落了榜,让老子娘花钱在禁军里给谋了个差,常到风月之地来吹牛皮,吹高兴了就喝酒,两盏黄汤下肚就找不着北,就要当众表演一番“力拔山兮”。轻则对侍奉左右的姑娘咆哮呵斥,上头了动手也是常事,因此他一来姑娘们就犯怵,人送雅号“王大狗”。

世子爷和王英才臭味不相投,没事就互相拔份别苗头。

此时,王保常正好站在四尺来宽的小路口,这位兄台身形孔武不凡,将那路口堵了大半。可能是喝多了,他手里拎着盏惨白的风灯,一双死鱼眼直勾勾地盯着奚平,也不知道让路。

好巧不巧,就在这时,一阵邪风扫过来,路口的一排蒸汽路灯不知怎的灭了,“噗嗤”一声放出细细的烟。灯下挂的翠鸟木雕给煤烟熏黑了大半,不阴不阳地随风乱摆。

奚平心说他都上了包浆了,亲爹一照面尚且没认出来,何况王大狗?

但为免节外生枝,他还是打算挡一挡脸。遂将水葱绿的长袖一甩,香喷喷地糊了王保常一脸,吊起眼鬼叫道:“负心汉,还我命来——”

大狗兄深夜被女鬼索命,可能是吓傻了,一时间竟无反应,奚平趁机一肩膀撞开他,头也不回地冲过去跑了,直奔庄王府。

庄王是当今第三皇子,皇贵妃奚氏所出。

贵妃是永宁侯的亲妹,奚平亲姑。

奚平小时候在庄王身边当过几年伴读,跟他这表兄很不见外,一挨打就逃去避难。反正侯爷不能半夜砸王府的门要人。

一口气钻过窄巷,奚平发现追他的脚步声不知什么时候没了。他回头张望了片刻,见他爹那帮狗腿子们没追上来。看来是知道他要往哪跑,追不上,索性放弃了。

于是奚平得意地将跑散的长发往身后一甩,哼着小调,美滋滋地趟着扯烂的裙摆去了庄王府。

初一夜里不见月色,尘埃和水汽搀在了一起,难舍难分。

那灰蒙蒙的水雾爬过奚平沾了金粉的脚印,从菱阳河往外蔓延,与火机喷出的蒸汽混在一起。密不透风地,盖住了整个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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