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进来的,张昊峰家里有钱,得天独厚,家住在旁边的学期房,从附小一路升到附中,没脱过轨。
至于人脱没脱轨就不一定了。
“上周碰见过一次。”迟昭道。
迟爸是个老好人:“你当紧着,能帮帮一把。”
迟昭却不给面子:“他应该不需要。”
他们上次见面还是初二寒假在祖父母家。那时候张昊峰好歹还是班里中游,给舅爷爷不少趾高气昂的谈资。但那小孩不是读书的料,再加上他家里有钱,身边狐朋狗友一大堆,心早就野了,初二开始成天逃课,没被开除全是拿钱压下来的,上高中和程尘一样,也是捐了个特长生的名额。迟昭倒不是因为他成绩不好嫌弃他,单纯觉得他这人不行,心术不正,拜高踩低的事没少做,天天跟在“年级老大”身后,真以为就是混社会了。
迟爸知道女儿素来不喜这位表弟,点到即止,没再多说。
下午温度稍稍降下来些,迟昭接到叶司予的短信:在哪见?
周内说好了要给他补课,叶司予也正好有些题要问她,就约好定在周末。
迟昭看了眼手表:你说吧。
对方没有立即回复,过了好半天才发过来:那我现在你家小区门口等你。
迟昭收起手机,这才慢腾腾起身去换衣服。
她出门时迟爸正在厨房准备忙活晚餐,听到声音探身出来:“你要去哪儿?”
迟昭正在换鞋,闻言道:“和同学出去一趟。”
迟昭向来是个有分寸的人,迟爸虽然不担心女儿早恋,但还是没忍住在心里犯嘀咕。
同学?哪个同学?怎么初中就没这样过。
迟爸道:“晚上回来吗?”
“回来。”迟昭拿了钥匙,朝他招了下手,“我带了钥匙,下午你想出门就出门,不用管我。”
迟爸在围裙上擦了擦手:“那你早点回来,晚上吃大闸蟹。”
迟昭应了一声。
迟家新家在一个新小区,小区不大,却布置得不错,规划得井井有条,垃圾区也干净整洁,与当年的旧小区天壤之别。
她穿过绿化带到了小区后门,叶司予一早等在那里。
迟昭惊讶:“来得这么快?”
“下午打了会儿球,地方不远,直接过来了。”
附近有小区内私建的球场,周末附近的学生都会去打球,十分抢手。
两人商量该去哪儿,周边这一带学生多,奶茶店快餐店都被占得满满当当,实在不是个学习的地方,最后还是选择去稍远一些新厢购物中心的万能金拱门。
当年的金拱门还叫麦当劳。
由于是周末,麦当劳里的人也不算少,不过因为面积大,比其他地方好得多。迟昭先去二楼占位,叶司予在楼下点餐。
二楼人相对少一些,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旁边大学备战考研的学生,估计图书馆呆腻了,换个地方。只有两桌是和迟昭差不多大的少年少女们,应该也是高中生,围在一起玩桌游,叽叽喳喳挺闹腾。
迟昭挑了个靠里的位置,戴上耳机听歌。她初中时用的随身听早就坏了,毕竟已经算上一世代的产物,近两年销声匿迹,就算坏了也没地方修,上高中没多久她就托代购从港行带了ipod四代回来。
等着无聊,迟昭拿出题来做,草稿本上算式没列够三行,旁边有人轻轻扯了下她的耳机,她抬头,眼前的男生头发染成亚麻色,刘海全部用发胶固定梳起,耳边戴着一副黑色的耳钉,身上穿着黑色T恤和破洞牛仔裤——这打扮活像那些年大火的选秀节目里十八线的小明星。
上午迟爸才刚提到他,下午就撞见了,变相也算是说曹操曹操到。
“姐。”张昊峰嬉皮笑脸地和她打招呼。这态度热切,好像两个人关系多亲近似的,与初中时的冷漠疏远判若两人。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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