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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只爪爪(2 / 2)

线团那样挠成了一团糟。

晕了半天,最终蹦出来的清晰想法是:

【想舔掉。】

丈夫似乎什么都没注意,含着吸管喝了几口柠檬茶,便点开了手机浏览工作信息。

几分钟后他才抬起头来,检查沈凌面前的碟子,看上去是打算给她再添点菜。

这一看,他好看的眉皱了皱。

“凌凌?怎么又把新换的吸管咬坏了?”

“……”

“吃披萨把头弄这么低做什么。这样对颈椎不好。”

“……”

“乖,听话,抬头吃饭。”

沈凌:“……”

她响亮地回答:“呸!”

薛妈妈:???

——这顿午饭吃得不错,只除了这家披萨店无端在同一桌客人上损失了四支吸管。

吃过后离薛谨上班的时间还有几十分钟,他步行送沈凌回家,路上叮嘱她回去后睡午觉要换衣服,睡之前在床头柜温一杯凉白开。

“你今天吃披萨的架势太猛了,凌凌。”

薛妈妈担忧地揉揉她的脑袋,“给你买的冻奶茶都没喝完,就一个劲在那里咬吸管。”

不喝水只吃烘烤类食物,她午觉睡醒后绝对会嘴巴发干的。

沈凌:“……”

她鼓着脸摇摇脑袋,感受到帽檐上那枚他别上的小旗子松动后,又急忙停住了摇脑袋的动作。

“都怪你。”

沈凌捂着风信子小旗子说,“都是你害我一直咬吸管。”

——而且竟然很快就用餐巾把嘴擦干净了!

就不能偶尔粗心大意一次,忘记擦嘴,等离开餐厅经过小巷子时停下来让她舔嘛!

饭前洗手,饭后擦嘴漱口,习惯顶好的薛妈妈并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耸耸肩,对妻子的指责照单全收——

她又怕又紧张地捂紧那枚原本插在冰激凌上小旗子的模样早就从各方面超越了那枚冰激凌花,薛先生现在的中心思想是“我为什么没有把单反相机带出来我是傻逼吧”。

对了。

说到各方面。

比起甜味,我更注重冰激凌的口感啊。

薛先生在桥洞前停住了脚步,左右张望了一下,确认周围无人。

“好了,凌凌。送你到这儿可以吗?我要去工作了。”

“……嗯。”

“回去就睡午觉?”以免你真的颠倒黑白。

“嗯。”

沈凌又晕又胀的脑子终于清醒了,重新塞满心脏的是蹲在门口等他时的那种粘稠情感。

但她已经一点都不生气了,也不想再缠着他耍脾气,只是沮丧地点点头,表示自己会听话。

“回家睡午觉,床头柜要倒一杯温水,我记住啦阿谨。”

“凌凌真乖。”

到了告别的时候。

但两个谁都没有抢先转身,迈出脚步。

薛谨看看空无一人的周围,又看看沈凌帽子里扁下去的那两个小凸起,以及斜斜插在她发间的小旗子,金色的风信子随着风飘来抖去。

……唉。

他伸手捧住了她的脸,在沈凌没完成第一次眨眼时俯下身,碰了碰她的眼睑。

然后是脸颊。

然后是鬓角。

然后是鼻尖。

最后轻轻点在嘴角。

“口感果然很好。”

薛先生又轻碰了碰她的嘴角,便直起身,隔着贝雷帽揉揉她的耳朵,“凌凌比冰激凌,不仅仅是甜一点。”

沈凌:“……”

她僵了半晌,一手还按着小旗子,另一只手把他的衣角也抓成了和披萨店外长椅上那枚卷起的落叶形状。

【想舔掉。】

【最终还是舔到了。】

【……但好像被舔的变成她了?】

最终,沈凌只是很费力地张了张嘴巴。

薛谨明白她接下来想说什么。

他摇摇头,撤出自己的衣角,牵过她的手,让她转身面向桥洞里的家。

“回去吧。”

最后一句话里的情绪同时包涵了叹息与笑意,仅仅一句话就又让她的脑子变成被搅乱的毛线团。

“如果是真正的接吻,凌凌,我再也没办法离开你去工作。”

和亲热的时候不能注视她的眼睛,是同一个道理。

会发疯。

作者有话要说:

薛谨:她真撩人,我会疯。

沈凌:他真撩人,我想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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