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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安氏两兄弟(1 / 2)

朔方!

“嘣”随着弓弦一响,利箭立时化作一道黑影钻入稀疏的小树林,消失得无影无踪。

安思顺催马上前仔细寻找,在一个荆棘丛里找寻到了自己的猎物,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

安思顺麻溜的用刀劈开荆棘,补了狐狸一刀,取了它的小命。

安思顺是突厥人,身上有着突厥人擅猎的习性。

对于猎物的习惯也非常了解,别看猎物受伤,命在旦夕。困兽之斗的力量,足以要人性命。

哪怕是一只狐狸,安思顺也不想让它垂死之余,咬自己一口。

“兄弟,好箭术!”

粗重的马蹄声传来,一尊巨物飞快的逼近。

巨物是一人一马。

人是一位罕见的胖子,与寻常的胖子不一样,他的骨骼巨大,全身的肥肉,让他看起来就跟肉山一样,高胖壮三个字任何一个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

能够驮动如此身躯的坐骑,自然也不是凡品。

坐下宝驹是一匹巨大的黑色战马,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着亮闪闪的银光。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黑色鬃毛,犹如万道黑蛇飞舞,张扬霸道。

巨大的身躯,加上巨型的战马,这个胖子非但没有半点胖子因有的滑稽感与丑态,反而充斥着一股霸道的威严。

安思顺看了来人一眼,笑道:“这么多年过来了,我这手传至父亲的箭术,可没有半点拉下。你呢,我的兄弟,你的箭术可如当年一样?我记得小的时候,你的箭术更在我之上……现在?”

安思顺带着几分打趣的看着来人那肥硕的身躯。

这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一大喜事,更何况是遇到阔别十数年的兄弟,安思顺的喜悦由衷而发。

安思顺依稀记得当年,他的伯父安延偃娶了一个突厥巫婆,这个巫婆自带一娃叫扎荦山。

安思顺记得自己跟扎荦山玩的极好,两人一并摔跤,骑马射箭,感情深厚。

后来部落破败,安思顺跟着伯父安延偃与扎荦山一并南逃,投奔同姓亲族安贞节。

这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更是累计下来了深厚的感情。

后来他应募从军,来到唐朝与吐蕃长期对峙的陇右边防前线:他听说扎荦山以与他的哥哥及后父安延偃生活在一起为耻,离开了朔方自己独自闯荡,之后就没有音讯了。

却不想时隔多年,他居然能够再次遇到这位交情深厚的兄弟,而且对方还是赫赫有名的东北少将张康,边帅张守珪的义子。

张康高扬着首级道:“自然,身为草原的雄鹰,看家本领焉能落下?”

他微微一笑,弯硬弓,搭铁箭,移动着肥硕的身躯,左右环顾,见空中飞过一群大雁,嗖的一声,飞箭如电,正穿入领头雁的身中,直接透身而过。

雁群失了头领,一哄而散。

安思顺竖起了大拇指,道:“好箭法,张少帅的名号,半点不虚。”

张康摇着头道:“别叫什么张少帅,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是我义父逼着我改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怀念当初我们在突厥草原的日子。我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安禄山。我们是兄弟,就如一奶同胞的羔羊,自然是一个姓的。”

安思顺咋听“安禄山”三个字,顿觉耳熟,但却想不起哪里听过了,但见张康这样轻易改了自己的名字,心底涌出一股反感,始察觉物是人非,十数年的沧海桑田,昔年少年时期那纯净的友谊,早就不复存在了。

安禄山自小寄人篱下,天资超凡,不但通晓六国语言,察言观色的天赋更是天下一绝,见安思顺的神色异样,长叹一声道:“即便此刻,兄弟我还记得伯父当前去世的景象!”

安思顺眼前一阵模糊:

凄厉呼啸的寒风,洁净透亮的蓝天,辽阔无边的大地。

那里就是他们的故乡,西域草原。

也是他父亲这一辈子最向往的地方……

年少的时候,他曾问过自己的父亲:“爹爹,西域是我们的家,为什么我们不回去,要在漠南生活呢。”

父亲的话,至今在耳:“安思顺,你记住。天朝皇帝最不希望的,就是我们族中再出现一个如昔年冒顿、颉利可汗这样那样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安思顺记得父亲他的声音低沉而忧郁,他的额头上布满了皱纹,宛如刀子刻出来的一般,眼中透露着的是永远野性难驯的男儿。

安思顺收起了心思,笑道:“我也记得,只是我不认为父亲是错的,也不觉得他是对的。心之所向,何处不是家?在百年前,族人在西域安国生活,百年后族人在朔方草原安身。百年前的日子,我不知道过得如何,但现在族人生活的很好。衣食无忧,能习武能学文。何必为了那虚无缥缈的故土,将这大好的一切葬送?兄弟,草原虽大,可未必就适合我们。”

安禄山大笑道:“兄弟说的是,雄鹰飞得再高,也有折翼的一天。时候不早了,我回去了,今日能够与兄弟见面,真的开心。”

他一挥手,远处的亲卫轰然而至,一众骑兵策马远去,走的干净利落。

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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