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部传来尖锐的疼,拉扯着少年的心脏。
夏冬的两条腿是在小时候被酗酒的父亲打伤的。
那时候,他才七岁,家里穷,根本没钱医治,因而落下残疾。
小小的孩子,便因为家暴,落下终生残疾。
也是因为这样,夏妈妈才清晰认识到夏爸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鼓足勇气跟他离了婚,带着夏冬来到如今的小城。
夏冬觉得,伤两条腿,获得自由,值了。
然而此刻,却恨上了那个早就死在记忆里的人。
他争分夺秒的奔跑,却还是敌不过这伤重的腿。
夏冬忍着痛,将夜澜送进医院。医生接手后
,夏冬突然失去浑身力气,两腿一软,倒在地上。
腿疼的厉害,控制不住的发着抖。
他咬紧牙关,额头冒出大颗大颗的冷汗。
这时,经常给他看病的常医生走了过来,递给他一支药膏:“揉一揉,明天腿才不会疼。”
“谢谢常医生。”夏冬缓了一会儿,坐到走廊的椅子上,撩起裤腿,露出几条狰狞的疤痕。
纵横交错,如同蜈蚣一样丑陋的疤痕,是他爸用菜刀砍的。
如果不是他妈最后下定决心要远离那个男人,他很有可能被那个男人杀死,或者以他杀掉那个男人作为终结。
夏冬眸色暗沉,眉宇间的阴郁更深几分。
夜澜手腕已经包扎好了,就是失血过多,现在还在病房里输血。
夏冬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没进去。
昨天孟甜骂他的话着实狠狠伤了他的心。
夏冬透过玻璃,看到躺在病床上,苍白如纸
的少女,明明漂亮得跟个瓷娃娃一样,说的话却那般恶毒,将多年感情践踏得一文不值。
“进去守着吧,站久了你的腿撑不住。”常医生例常巡房,见到夏冬趴玻璃前,神色复杂,忍不住开口,“年轻人,闹再大的脾气,在生死面前也该放一放。”
常医生拍了拍夏冬的肩:“别给自己青春留遗憾。孟甜失血过多,身体抵抗力很差。她爸妈又不在家,没人看着,晚上发烧了都没人知道。你去看着点。”
也不知道是不是常医生的话起了作用,夏冬拖着沉重的步子进了病房。
他在隔壁床坐了下来,双手撑在两侧,视线一开始是盯着血袋,没过一会儿,就飘到了她脸上。
孟甜长着一张娃娃脸,大眼睛,长睫毛,扑闪扑闪的时候,就像是两只蝴蝶停在她眼睛上,可漂亮了。
孟甜和夏冬是青梅竹马。
夏妈妈是江城人,和夏冬他爸离了婚,就带着他回到了江城。
夏妈妈自己经营着一家花店,生意不好不坏,足够二人生活。
夏妈妈和孟甜妈妈是闺蜜,回到江城后,和她联系,孟妈妈就将隔壁屋租给了夏妈妈。
这一住就是十一年。
孟甜父母是做生意的,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常年不着家。他们在首都买了房子,本来是要带孟甜去帝都上学的。奈何孟甜死活不同意。
一开始,夏冬还以为她是舍不得他,才执意留在江城。后来才知,她是为了温陌才留下的。
温陌是柏杨中学的学生,和他们同届,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既是校草,学习成绩又好,还打得一手漂亮的篮球。
喜欢他的女生,能绕学校好几周。
孟甜也喜欢他,喜欢得难以自拔。
昨天他们就是为了这事儿吵架的。
孟甜在高一就跟温陌表白过,被他以‘我们还是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的理由打发了。
这下子刚毕业,她就做好献身的准备了。
昨日她带他去买安全套,还扬言要榨干温陌,他听不下去,两人便吵了起来。
他劝她不要如此莽撞,她怪他多管闲事。
夏冬才不是多管闲事的性子,若不是看在从小到大的情分上,他才懒得开口说一个字。
他还记得她嚣张的嘴脸,明明长得可爱,恶毒的话却如同妙语连珠,从她嘴中吐出,都不带停顿的。
“夏冬,你凭什么教训我?不要以为你瘸了两条腿,我就不敢揍你。”
“我把你当朋友,当兄弟,到头来你是第一个反对我的。”
“你是知道我喜欢温陌的。我喜欢了他三年,如今毕业了,我们可就以在一起了。你是嫉妒我还
是嫉妒温陌?”
“算了,你滚吧。看你跟条哈巴狗一样在我屁股后头追了那么多年,我的什么事都要管,我真的烦死你了。”
“这一次你看我不爽,我看你也不见得多开心,我们就如同此杯——”她从货架拿起一个玻璃杯,猛地掷到地上,“——从此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
玻璃渣溅得到处都是。
她踩着高跟鞋前去买单,留下他如坠冰窟,久久不能动弹。
言犹在耳。
短短一日,这个明艳嚣张的姑娘,就这样躺在病床上,皮肤苍白,宛如一具尸体。
夏冬表情复杂,神情难测。
他不是一个好人,儿时的遭遇在他成长的过程中,蒙了一层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