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把先生都辞退了,原来是家中商铺出了问题。
虽然没出过远门,但也不需要周遥烦恼,张管家会安排,出门该带的行李很快收拾好送上车。
张管家准备了两辆马车,比较华丽的是他们父子乘坐的,另一辆则装着行李杂物。随行人员则是两个马夫和六名仆从兼护卫。
因常有妖族在山间害人,是以国法也允许普通人带刀自卫。不只护卫腰间佩刀,马夫的车座底下也藏着刀。就连周林一个文弱书生,管家也给他备了把花里胡哨的剑。
从甘水县到府城有一百多公里路程,要绕过几座山,晓行夜宿大约需四五天左右。
周遥一听要和周林共同吃住在马车里四五天,心底直发苦。
他们父子相处的时间很少,只要共处一室,他不是背书,就是被骂。
客观的说,周林要不是亲爹,他早就把他揍成猪头了。
真怕共同吃住几日,他控制不住忤逆,出手揍爹。
为免在车上挨骂,周遥特地抱了几本圣贤书上车。他打算在车上看书看到府城,这样父亲也没理由骂他了吧?
才刚上车,就见周林板起脸:“带什么书,知不知道路上有多危险?张叔,给他拿把剑。”
说着将书本从马车扔下去。
张管家愣了:“拿、拿剑?老爷,少爷只是个孩子呢!”
“孩子怎么了?难道妖怪会因为他是个孩子不吃他?”周林不悦道:“那就把正堂那柄桃木剑给他吧!”
那柄桃木剑是当年的斩妖师留下的,上面刻了驱邪符,还封印了三道剑气。本是怕那狐妖回来伤人,特为她准备的,谁知她从此不见踪影。
倒是后来周遥显露妖形,被周林用这把桃木剑刺伤,导致了他的黑化。
如今周林肯定不会伤害儿子,桃木剑被弃置也是浪费,拿给周遥防身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