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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二十二章(1 / 2)

【22】

李兰芳去收拾行李,周箐坐在卧室梳妆打扮。

从流星雨降临到现在,各种失踪、杀人案件尚未登上头条,这说明寄生在人类身上的怪物大都有些头脑。

只要乖乖呆在公众场合,避免和陌生人相处,就能很大程度规避风险。但保险起见,周箐出发前还是取出香水瓶,用力按了几下,好掩盖自身独特的血香。

起初,周箐打算回购功臣“柑橘园的少女”,无差别伤害靠近她的所有生物。但一侧的“林轩”喃喃着“柑橘”二字皱起了眉头。

回忆并不愉快,祂循循善诱道:“真的要选这款么?独特的香味反倒很显眼,你也不知道仓库有没有留下残香吧?不需要刺激性很强,只要足够浓郁就好。”

周箐用余光瞥了“林轩”一眼,忍不住在心底发出感叹:虽然早就见识到了祂的本事,也做了心理准备,但祂真是个天生的犯罪大师。

她努力回忆之前过的香评,在把“柑橘少女”买回家供着,按照约定给店家冲好评之余,选择了一款偏成熟的女士浓香水。

“走向终结的蔷薇”,主题灵感来自一则童话故事,女巫将被诅咒的花朵送给无情的暴君,花朵凋谢之时就是他的死期。

香水主调为玫瑰和胡椒,液体是深沉的酒红色,像迷路的路人举起提灯,窥见不远处古堡森然的轮廓。那时夜风吹开腐朽的窗帘,一朵紫红的玫瑰被月光照亮。曾经鲜红如血的花朵被时光风干,香味浓缩在发皱的花瓣里,辛辣而馥郁。

如同野兽标记猎物,“林轩”抱她时喜欢反复厮磨她的脖颈。

周箐猜测脖颈也算人类的气味腺,临行前重点照顾了这个部位,“你觉得怎么样?应该不会被发现吧。”她放下长发,回头征求“林轩”意见。

祂跟她保持了一臂距离,轻轻挑起周箐背上一缕长发,绕在指尖把玩:“很衬你。”

祂越来越像人了。

周箐又往包里塞了点女子防身常见物品。

三个人一起去车站接人未免有些兴师动众。周箐开车把人带到酒店,大家分头行动。李兰芳去房间放行李,她去餐厅座位选菜,林轩而步行至车站接他爸。

正如林轩说的,这家临江水产比较有名,周箐在菜单上翻了翻,先给自己选了一道“铁板鱿鱼”。

……

“林轩”走在林承德身侧,面无表情地听着父亲念叨不止:

“又吵架了?哎,你这孩子……男人要有担当,保护好箐箐才行。我当年就是有太多遗憾,没能珍惜心爱的姑娘。”

“我知道你最近工作晋升,事业有了点成就,难免会骄傲。但你要懂得‘家不和,万事休’这个道理。没事多和我聊聊,爸是过来人,绝对不会害你。”

不像谢顶发福的同龄人,林承德体态保持的很好,依稀能窥见年轻时清俊青年的残影。

林承德自诩文化人出身,花白的头发整齐的梳成三七分,银框方形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常年一只名牌钢笔插在衬衣的上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什么退休教授。

这男人平素最不屑老婆泼辣世俗的说话方式,可惜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一开口就暴露了他也喜欢说车轱辘话的弱点。

“林轩”就着这些细节搜寻有关父亲的回忆。

作为林轩的父亲,林承德至少年轻的时候聪明过,从若干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是小镇唯一的大学生。

得益于英俊的外表,林承德很快交上了城里的女朋友,可谓爱情学业双丰收。

他踩着单车行过校园大草坪的照片,如今还摆放在老家的五斗柜上。

奶奶还活着时,曾伤感地抚摸相框,感叹:“承德哪里都好,就是运气不行。”

国家分配工作的年代,林承德在毕业后被安排到了隔壁小镇的工厂。但女朋友是当地人家,动了动关系就把宝贝女儿留在了本地,他们本就瞧不上林承德的家庭背景,自然也没有帮扶的意思。

城里和小镇隔着两天一夜的火车,穷小子和千金的爱情戏走到尾声,这时候就到了李兰芳出场的时候。

城里的男大学生马上报道,多少小姑娘蠢蠢欲动,李兰芳的家人劝她赶紧把握住机会。

遥想当年,李兰芳也是厂里一朵娇艳的玫瑰。

乍一看林轩挺拔的身型以及面部轮廓,与林承德如出一辙。但仔细打量的话,不难发觉他女孩子似纤长的睫毛,尖尖的虎牙、俊朗深邃的眉眼其实来自母亲李兰芳。

不乏追求者的她对父母的催促很是不屑,但这种随便看一眼敷衍了事的态度,在瞧见林承德本人时发生了极大转变。

林承德年轻的时候实在很漂亮,和小镇土生土长,大夏天穿着个背心在路牙子乘凉的莽汉不同,这个小伙子说话文质彬彬,远眺窗外时,微风吹动黑发的样子,像极了文艺片里的男主角。

李兰芳扯了扯辫子上的发花,声音有些别扭:

“喂——你是新来的吧!我是隔壁的李兰芳,你妈和我妈原来是同学。她听说你来这边上班,就切了西瓜,叫我送来。”

“谢谢你,我是林承德。”

他冲她颔首,牵动嘴角,笑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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