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废话,不摘斗笠管你是谁,直接砍了。”
十几名官兵围了过来,领头的高高举起了刀,再一次威胁:“斗笠赶紧摘掉,快。”
见纪寻头都不抬,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沈予桉急得抓心挠肝,也顾不得他生气不生气了,抬手就摘了他斗笠,“都说了我家男人脸上有疤怕别人笑话,他真不是画像上的人,你们瞪大眼睛好好看清楚了。“
那名官兵拿着画像,对着纪寻看了几眼。
“不是他,他右脸有疤,也没痣,走。”头领一挥手,围着的官兵迅速散开,继续往旁边搜查。
官兵一走,旁边一小女孩被纪寻的长相吓得哇哇大哭,女孩的爹小心地扫了纪寻一眼,馄饨也不吃了,忙抱着孩子走了。
而对面的两位大娘也赶紧把碗挪到其它桌上,把纪寻当强盗一样惧怕。
纪寻眉目太过冰冷,再加上那道从下颌直入鬓角的疤痕看起来的确有些吓人。
沈予桉见状安慰纪寻道:“那个,阿寻啊,容貌吧,不能代表一个人的一切,你虽然脸上有道疤,但你内心不丑~~”
沈予桉觉得自己的安慰好无力,毕竟前不久还口口声声丑八怪。
纪寻淡然得很,把斗笠扣上旁若无人地继续吃。
吃饱后,纪寻便过去赶牛车,沈予桉问店老板讨了碗水,坐着刚喝了两口。
这时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予桉姑娘,一个人吗?“
沈予桉一听,动作一滞,是王秀才,这家伙,以前原主对他死缠烂打的时候他不屑一顾,现在自己不想搭理他了,他竟然主动凑上来,有病吧?
沈予桉决定不躲避了,把话跟他说清楚的好,便起身回头:“王公子,有什么事么?’边说边打量着他。
王秀才十七八岁的年纪,穿一身墨绿色长衫,长得清瘦厮文,看起来一表人材背地里却与沈昔勾勾搭搭,简直是斯文败类!
见沈予桉落落大方地望着他,王秀才明显愣了一下,半晌笑道:“予桉姑娘,我是来向你道歉的,你送我荷包那日我有急事要回书院,也没注意你在后面追后来听说你摔伤了,心里挺愧疚,便想跟你道个歉。
沈予桉心里暗暗发笑,装得倒像正人君子,暗地里不知用这种法子哄了多少无知女子。
但,不关她事!
她只要管好自己就好,今后也不想与他有任何瓜葛,便淡淡一笑道:“让王公子看笑话了,今后我不会再纠缠你了,王公子大可放心。”说完福了一礼,朝道路对面的牛车走去。
望着那个款款离去的背影王秀才倒是惊讶了一下,他娘一提到沈予桉,开口就是痴傻蠢笨恶毒,叫他有多远躲多远,为何今日与她多说几句,完全不是他娘所说的那个样子呢?
纪寻站在马路对面,左手杵着拐棍右手握着牛绳,见王秀才目光追随着沈予桉,眸子不由凝了凝。
沈予桉那么想和离,就是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么?
正想着,沈予桉过来了,“走吧,回家了。“
沈予桉麻利地翻上牛车,在王秀才的注视下往镇外走去。
一路上,官兵拿着画像还在沿街搜人。
被官兵挡了道牛车过不去,耽搁了好一会儿功夫才出了大河镇。
经过华阳书院那条道路时,沈予桉眸光一瞥,竟看到一双背影匆匆往华阳书院过去女的一看就是沈昔,而男的一青衣也不知是不是王秀才,看衣裳好像有点像。
呵~~这个男人。
由于耽搁了时间,回去的路程刚走了一半太阳就已经落山了。
忧小悠担忧道:“照个速度怕是还没到村子,天就黑了。”古代可没路灯,夜里到处乌漆嘛黑。
“没事,可以扎火把,我带了火石。”纪寻淡淡回答。
“那得趁天没黑先将火把扎好。“沈予桉四处张望:“前面有几颗枯死的松树,扎火把大小正合适。”松树有松脂,最容易燃烧。
“嗯。”纪寻应着,把牛车停下,随后下车将那几颗拳头大小的枯树折断,整成半米长的段,扯几根野藤扎成三支火把,随后继续赶路。
天色渐渐暗下来,到最后彻底看不见路了,两人便点燃了火把,算着距离,三支火把应该也到村口了,到时问刘大娘借个油灯就能回家。
天彻底黑了下来,月亮被乌云遮挡得严严实实,接连晴了十几日,看样子是要变天了。
夜风吹得火把忽明忽暗,四周寂静极了,只听到车轱辘滚动的声音。
沈予桉坐在牛车后头,望着周围黑漆漆的一片突然生出一丝怯意,不由缩紧了身子。
纪寻或许察觉到她的害怕,便道:“手有点酸,能否坐到前面来,替我举火把?”因为瞧不清路,纪寻一只手举火把,一只手握牛绳。
沈予桉一听忙道:“好。”
纪寻便把牛车停下,让沈予桉到前面赶车的位置,跟他挤一处。
很快,沈予桉举着火把,两人继续往前。
位置毕竟有限,两人身子随着晃动不时碰到一起,沈予桉嫁给纪寻两个月了,还是第一次与他挨得这么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独有的清香。
沈予桉脸一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