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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她想活着(1 / 2)

还没出口的尖叫,便全被掐在了嗓子眼。

秋瞳身世坎坷,小小年纪都不知道被倒卖了多少手,这么多年在人牙子手里吃了不知道多少苦。

她是奴籍。

人从出生就分三六九等。一张贱籍契约,更是与良人天渊之别。

身为奴隶,代表着她们的一切,包括身体、生命,都不归自己所有,买卖随意,生死随意。

秋瞳害怕啊。

官字两张口,怎么说怎么都是理。

她手里握着匕首,肖寄都横尸她的床榻之上,就连房门,都是昨夜他们进来之后,从内被她亲手插上。

她怎么可能不被第一个当做怀疑对象?一般官吏的正常做法,便是现场一个人赃并获,再拖着她过大堂,当着一群看热闹的民众,褪了她的裙子,打一顿板子,让她羞愤欲死之下,赶紧招认自己是杀人凶手。

再之后,认罪画押,呈报上官,秋后处决。

以她的贱命,赔给肖寄,给肖家一个交代,给阖府百姓一个交代。

可谁给她交代?她的命就真的这么不值钱吗?她才十三岁啊,哪怕已经身陷青楼,以后要过一点朱唇万人尝的生活,她还是想要活下去。

蝼蚁尚且偷生,她想办法把匕首扔掉,又擦干净手心里的血迹,草草给不小心划伤的指头抹了点药止疼,一直盯着外面的动静,知道最角落的房间里来了客人,抓住姜家兄妹离去之时,假装刚刚醒来,导演了一出发现死者的戏码。

“大人,奴不该欺瞒大人,奴认罚,但奴真的没有杀人,还望大人明鉴!”秋瞳收起刚刚的媚态,端端正正地跪好,额头触地,语气真诚。

呵~是真是假,还是先查再说,已经做出过欺骗行为的人,是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再对她的话照单全收的。

“来啊,先让这花娘把匕首寻回,而后收监,容后再审!”破坏伪装现场,就是重罪一桩,先让她进牢里长长脑子,以后做事千万别随便耍小聪明,尤其不能跟官府耍。

单妈妈想要求情,挣扎半天也没敢说出口,她自己刚刚被姜文远不轻不重呛了一声,人精如她,岂会不知道自己并不招通判大人待见。

还是等下吩咐人给大牢的狱吏使点银子,在里面对她的人照顾一二,别折辱了去。

唉,她刚立起来的一块招牌,还没挣到钱呢,这就毁了,心下不由对秋瞳有几分埋怨。还是年纪太小不会说话,刚刚那话里的意思,可不是说有的官员断案,都是屈打成招,草菅人命。

姜大人能爱听才怪了。

明明看着一副聪明像啊,怎么说话办事如此糊涂,真是光长脸蛋不长脑子!

回头得跟背后的东家汇报一二,看看如何描补,得罪了安庆府的实权人物,都不用人家做什么,光给他们观月楼穿穿小鞋,也够他们喝一壶的。

现官不如现管,强龙不压地头蛇。

秋瞳被两名捕快一左一右架起来,带着他们去后花园找匕首。

当时情急,她的屋子里肯定不能藏东西,不然成为案发现场后,被人一搜,那才是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只能偷偷拿块不打眼的边角布头绑了,趁着楼里多数人都没醒,从窗户直接扔下去。

也算她运气,刚刚好落在了楼下的花丛中,绝大多数人路过都不会想着去翻的地方。

姜文远很快拿到了杀人凶器,五寸长,很是厚重,刀尖没有被血迹浸染的地方闪着寒光,可见其锋利。

不像女人会用的东西,太长太笨重了。他示意单妈妈上前,询问可曾见过这东西。

“哟,大人明鉴,奴这观月楼是供人玩乐的,小姐们的屋子里怎么可能会放置凶器,那多危险啊。秋瞳屋里绝没有这等匕首的。”

小姐们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平常出行会受到很大限制,能出门买个胭脂水粉都不容易,有客人点她们出台,随行之人颇多,也不可能偷偷摸摸买凶器。

我朝对兵器管制得严,这把匕首看着不像凡品,不会是某个镇子上的小铁匠铺能打出来的东西,少不得还得从它的来历上做点文章。

“单妈妈,本官有一事不明。”

“大人请讲。”

“永安侯府可与贵东家有隙?”不然你为什么这么坑人家?姜文远没有问单妈妈外面铺天盖地的谣言是不是她放出去的,是因为他可以肯定。

要是府衙传出去的,以那帮大老粗的性子,等不了三天。单妈妈是个聪明人,与聪明人说话,点到为止。

“奴的少主子,与永安侯世子相交莫逆。”

哦,只要观月楼不是冲着他来的,勋贵之间的恩怨,与他无关,也懒得理会。

姜文远明了,起身收队走人。

次日清晨。

府衙办公房里的床还真是硬啊!姜文远揉着发酸的腰,决定今天晚上回家休息。查找匕首来源一事已经由邓令安吩咐专人办去了,其他几起悬案的卷宗看来看去线索全无,他便是天天扎在府衙,意义也不大。

本来也不过是想要给上面人看的一种态度,现在该做的也做了,想看的人估计也看到了,再住下去就是为难自己了。而且自己不回家,底下人也不敢回去,时间长了,再起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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