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安伸手把刘箐怀里的叶嫣接过来自己抱着,羡慕归羡慕,他也很有自知之明:“我可吃不起这碗饭,哪怕以后分家了,我都吃不起。”
叶清安调整姿势把叶嫣抱好,看向自己的媳妇儿,眉眼认真得很:“我的意思是,要不然我先学习认字?”
刘箐:???
“怎么忽然想起来要认字了?”
“这不是进一趟城,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懂吗?”叶清安语气淡淡的:“这以后我要是自己一个人出来,走丢了都找不到回去的路,因为啥?因为不认识那路边的字!”
“哈哈哈哈,瞎说。”刘箐笑着揉自己胳膊,甩了甩,正色道:“不过你要是想认字挺好的,清华那儿还有小学的课本不?回去你找她借来看看。”
“嗯,她书都收着呢,从小就宝贝。”
“回头等我学会认字了,想要整点啥子说不定也方便些。”叶清安脑子里盘算着要是可以,回头到城里来找个工作,不求多,一个月一两百也够。
然后租个小房子,一家三口都在城里过日子,边打工边攒钱,老了就回农村侍弄庄稼,也比现在好些。
两口子一边说话,一边慢慢悠悠朝着有三轮车的地方走。
“哎,等等。”叶清安忽然停下,抱着叶嫣不方便,便用眼神示意刘箐:“这儿有个发夹好看,你试试。”
“我都多大年纪了,还带这种小姑娘的东西?”刘箐推辞。
几分钟之后,那对淡绿色的发夹戴在了她的脑袋上。
“好看不?”
“好看!”
叶嫣也扒着她爸的手看,乐得合不拢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