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了一眼,说:“莺莺啊,指甲很好看。”
柳莺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打着报告回答:“学校里,大家都爱用褚先生用的色号!”
褚襄:“……”
谢知微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一代舰长,独领风骚,成为新世界美妆第一人。”
褚襄:“我是被逼的!”
他们是来访使团,被以及高规格迎入了王城,但侍从却遗憾告知:“首领并不在城中。”
这并不是下马威或者故意轻慢,古牧的士兵正在从战场赶回的路上,半月之前他们平了一个激烈反对大金帐的部落,或许只等他们回来,古牧和苏玛就要举行婚礼——如果古牧并不反对长老会成立的话。
“苏玛,你不担心古牧哥哥受伤的?”褚襄瞧着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忍不住心也软了。
苏玛蹦蹦跳跳,摇着头:“不担心,古牧哥哥有天神的武器在手,这次出征,古牧哥哥亲自带兵,天神神威所过,当然不会被轻易伤害!”
天神的武器——所以,那并不是什么掉下一颗大流星这种只能看不能用的天象神话?
苏靳比了比手势道:的确,古家的跶青部落并非大的部族,却短时间内崛起,突然连许多大部族都打不过他们,以至于属下对古牧的资料情报掌握较少,我们与国主还在漠北的时候,古牧名不见经传,并未有如此声名赫赫。
从整个城市来看,古牧或许并非传统意义上只知道砍杀的大首领,他惊讶地发现城中百姓淳朴和善,都很敬佩领袖,他们敬爱地称呼他为“天神之子”,有画师悄悄绘制大首领的画像,卖给孕妇,说是贴在床头日日看着,未来的孩子像天神之子一样优秀;不看迷信部分,民间的卫生、用水、医疗都井然有序,识字率也不错,比原本西唐还高,因为不耕地,不少民众都学了各国文字,以方便经商;街头甚至还有流浪乐手,文化气息也很好。
有贵族坐着豪华马车走过,车上有黑色皮肤的女奴隶正在为主人端饮料,普通人家的母亲领着儿子,送他去学习识字。
乱世出英豪,这看这些,足以见得古牧并非凡俗。
那么接下来需要警惕和怀疑的,只有古牧手中,所谓的“天神馈赠”。
使团在驿馆下榻,只等了两天,王师回朝,古牧带着大军与战利品归来了。
褚襄也得以混在大漠各族贵族当中,去迎接这位传说中的天神之子。
古牧长得确实有点古牧,他高大强壮,皮肤被大漠的烈日晒得黝黑,肌肉发达,上身成倒三角状,肩膀宽阔,腰背挺直有力,大漠部族的战士不倚重护具,于是一身肌肉明晃晃地秀出来,看得褚襄相当羡慕。
走得近些,可以看到他英停的鼻子,天空一样蓝色的眼珠,头发绑着辫子,点缀了兽类牙齿做成的头饰链子,野性,但野性得非常吸引人。
只不过,吸引褚襄目光的并不是他的脸,是他的腰。
那里有一把弯刀,还挂着血迹,要到旁边别着另一样东西。
“知微,那是不是我的配枪?”
“……信号波段对接成功,芯片控制权重新载入,枪械处于低能状态……是的舰长,那是你的配枪。”谢知微回答,“我知道你更喜欢用刀,但也不能一扭头不认识自己的枪啊,好歹是工程部研发的舰长特供。”
褚襄看着走过来的高大男子,下意识地露出优雅又端庄的微笑。
但他心里默默吐了个槽:你好,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