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故国冬季漫长而寒冷,人们穿着繁琐,一般分为里衣,中衣,外面再罩着棉袍。有钱人穿的棉衣做工精致,有缎面的,有兽皮的,上面往往用金银丝线绣着各色图案,价格昂贵。一般人家的棉服则多为棉麻布料,不加修饰,袖口收的较紧,便于劳作。衣物不能靠灵力幻化,脏了,破了,旧了,即使能用灵力暂时掩盖,也不能长久。因此,贫苦的乡下人家偶尔穿件带补丁的衣服,也不算什么太丢人的事情。但这是离阳城,日日笙歌漫舞,处处锦绣花开,别说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即使是一般平民家的仆役,也衣着得体,干净利落,并不会穿着破衣。
新月衣服上层层叠叠的补丁刺痛了书阳的眼睛。新月只有十余岁,瘦瘦弱弱,一副许久没有吃过饱饭的样子,她是被她的父母送到俞老板店里做零工的。这很正常,贫困的人族夫妻往往会生育很多子女,这是他们有可能改善生活的最好途径,只要有一个孩子出息了,他们的生活就有了保障。他们养育孩子的成本极低,有口吃的,有口喝的,饿不死渴不死就行。孩子从蹒跚学步开始,就可以分担家务,照顾比他们更小的弟妹。
因为地位卑贱,他们在外面要向所有遇到的人点头哈腰,揣测人家想听什么,自己便试探着说什么。可只要回到家里,他们就成为了君主,外面积攒的怨气和怒气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肆无忌惮的发泄出去。可怜的孩子被吓的瑟瑟发抖,无比愧疚的看着自己刷碗时不小心碰破的盘子,砍柴时不小心划破的衣服。他们嚎啕大哭,痛恨自己为什么如此不小心,惹的父母如此生气,他们战战兢兢,害怕父母将他们赶出家门,这个家虽然贫苦,可离开这,他们又有何处可去。
孩子看向每一件新衣服,每一个玩具,每一颗糖果的眼神都是罪恶。
“就知道要吃的要喝的,你知道我们在外面挣钱养活你们有多难吗?不要和别人比吃穿,你怎么不看看隔壁二牛今天捡了多少柴?你三婶家的桃红都可以去帮佣了,给家里挣了十个银币!我们生了你,养了你,你长大了可得报恩,当了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会天打雷劈,永世不得超生!”
新月胆战心惊地被父母拖到俞老板面前,两位中年人恭敬的对俞老板说:“孩子就交给俞老板管教了,今后要打要骂,全听俞老板的,俞老板千万不用手下留情。”回头又对新月凶狠狠地说:“你在这里要听话,勤快一些,好好干活,不要惹俞老板生气!”
新月低着头不敢吱声。俞老板看新月实在是瘦弱,估计干不了什么重活,便让新月先跟着店里的老葛学着打杂。老葛是一个中年人族,在店里已经干了十余年,日常负责招呼店里的客人,做一些打扫卫生,洗刷碗碟的粗活,书阳不在的时候,也会临时做一下厨师。老葛看着新月,很是怜惜,想想自己家的小女儿和新月年龄相仿,每天还扎在母亲怀里撒娇,新月小小年纪却要自己出来谋生计,给家里挣钱了。
老葛怕新月初来,年纪又小,照顾不来客人,便让新月去后院清洗收拾下来的碗碟。待老葛忙完大堂的事情,来到后院想指点一下新月如何干活的时候,却发现新月已经将碗碟清洗的干干净净,摆放的整整齐齐,正在埋头清理地面上的陈年老垢。老葛看着,不由得在心里叹息一声:估计这孩子在家是没少干活,真是越穷人家的孩子越早当家。
午饭是大家聚在一起吃的,俞老板虽然吝啬于给伙计涨工钱,吃食上倒并不小气,反正这些东西卖不掉,自己不吃掉,隔了夜也得扔。新月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想了想又去掉一些,她等众人都坐下了,自己找了个桌角的位置,挨着书阳也怯怯的坐下了。新月只夹了些青菜,放在碗里慢慢的吃,不敢吃的太快。
俞老板指着新月,关心地说道:“新月,你怎么吃这么少,饭菜不合口味吗?书阳,你也别老是这几个菜,翻来覆去地我都吃腻了,明天你问问新月喜欢吃什么,换两个菜。”
老葛想起自己家里的小女儿,忍不住说道:“小孩子家的,也别光想着什么胖的,瘦的,长身体最重要。这些孩子不吃饭都是饿的轻,你看那些猫啊狗啊,生下来就会抢食,那用人劝?就只有这些小孩子,不哄着不吃,吃口饭就和立了大功似的。”
书阳答应着,看向新月,新月的头低的更低了。他从新月手里拿过她的碗,碗底只有薄薄的一层米饭。只有他知道新月不是不愿吃、不想吃,而是不敢吃。正如他刚入霄云宫时,看着满桌的饭菜不敢动筷,生怕自己多吃一点饭,少干一点活,而被人嫌弃,重新丢出宫外。他本是南元国圣山仙兰山树丛里的一只红雀,因为饮用了山里的圣水,得以不死,存活千年终于修出人身,却只是一个幼童。
他流浪在南元国各地,修成人身,他有了人的感情,懂得了鄙夷、嫌弃、冷漠和善意、关心,也开始学着吃人类的食物,只要能挣到钱养活自己,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他去给人当奴仆,去给达官富豪盖宫殿,什么没有办法了,他也会去乞讨,去垃圾堆里寻找人们扔掉的残羹冷炙。
霄云宫虽然不是一个好地方,宫墙冰冷,人心冰冷,却给他提供了一个去处,足够庇佑他长到成年,有力自保。他战战兢兢的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