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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九章:不干人事(2 / 2)

拱二年,,中书门下的守当官陈贻庆应举,以《周易》学究及第,太宗得悉此事,立即追夺所受敕牒,免其罪,勒归本局依旧任职。宋太宗对此事深恶痛绝啊:“科级之设,待士流也。岂容走吏冒进窃取科名!”于是下诏:“自今中书、枢密、宣徽、学士院、京百司、诸州系职人员,不得离局应举。”

这个诏书确定了胥吏与士大夫的绝对界线,也确定了胥吏的政治身份,从而确定了士大夫身份比胥吏身份要“高级”得多。小吏也从此被打入尘埃之中,再也翻不了身了。宋、元、明、清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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