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他几乎已经能将这首曲子倒背如流了。
这是一份珍贵的礼物。
当瑞凡晚些时候和乐队的朋友们合奏练习的时候,他不知为什么,下意识就弹起了这个柔软且有力量的曲调。
“oh god,瑞凡这是你新编的曲子吗?”乔希-格林汉姆有些激动,他是乐队的鼓手,也是瑞凡的好友。
“怎么说呢?这和你之前的风格完全不一样。虽然听起来有点儿特别,但我敢打包票,一定会有许多人喜欢的!”
他们建立乐队的初衷只是出于热爱,因此并未做太多商业化的东西,这几年下来,乐队虽然有了一些名气,但也不至于有多么火热。
每个月有几场固定的live演出,有时候会进行一些巡演。
格林汉姆对这个状况比较满意,但他私下里仍希望乐队的名气可以跟大一些,这意味着有更多的人会听到他们的音乐。
他对编曲有过研究,能听出现在瑞凡弹得这首曲子有着不小的潜力。
然而瑞凡摇了摇头,“这并不是我写的。”
他简单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然后有些苦恼,“但她现在正在圣达菲市。”
“哦这个姑娘可太棒了,她居然不声不响的给你送了这样一份礼物。”
格林汉姆听完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哦我的上帝,等我们把这首曲子好好排练完,你一定要请她来听我们的演奏会!”
乐队的成员们其实都有着好几份工作,当天晚上瑞凡的妹妹瑞恩(Rain)和贝斯手有事不能来,于是其他几位成员便大致地排演了几遍。
分别前,格林汉姆少见地神色认真。
“我的朋友,我觉得你最近似乎有一些变化,具体的我说不上来,但我很开心能看到这样子的你。”
格林汉姆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而后潇洒的留下一个背影。
瑞凡忽然想起来,他曾经爱上摇滚的一个原因是,可以借助粗狂不羁的曲调发泄出一切与镜头不适宜的情绪和想法。
但随着深入了解,他逐渐爱上了这种狂放中浸满孤独和自由的音乐。
琳赛写的摇滚乐,仍然有他爱的自由和生命感,但却少了几分寂寥和孤独。
而除了曲谱和信封致词,琳赛并未写任何东西。
没有说自己为什么会写出这份曲子,没有提自己的近况,甚至没有客套地问上一句,“最近过得怎么样?”
但瑞凡一直忍不住想起她。
他并没有太多能得知琳赛近况的渠道,只能大致猜测。
听贝琳达说她的戏份很重,最近一段时间都很忙...
“也许我应该等她结束这段时间的拍摄再联系她”
——瑞凡这样说服自己。
但当结束演奏,一个人回到休息室时,他不知不觉间找到了那串号码。
而后,莫名地摁下拨通键。
回忆戛然而止。
瑞凡想了想,问道,“你有想过为这首曲子取名吗?”
“哦暂时还没有,我觉得我的灵感已经用完了,而且我觉得你会给予它一个更好的名字,并且为它配上不错的歌词。”
琳赛夸张地说道,“我发誓,这比演戏还要困难,我觉得我就像在挤牙膏一样。”
瑞凡低低地笑了几声。
“你大概什么时候会回洛杉矶?”
他问道。
“至少还需要一周,如果运气好的话,预计刚好能赶上你的电影首映礼。”
“那...…”
瑞凡顿了几秒,“你会有时间吗?当然我不是说现在,等你回来后,如果不忙的话...”
他忽然有些迫不及待想与她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