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看,你试试!”商场里,朱喆拿起一套西服在王重身上比了比。
“好!”王重的本意是带着朱喆去女装区采购一番的,奈何一进商场,路过这家男装店,王重就被朱喆拉了进来。
男人换衣服可比女人方便多了,而且王重本身就没穿外套,直接往身上一套,看着西装套在王重身上,朱喆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这西装穿起来也忒不舒服。”王重一脸嫌弃的道。
朱喆白了他一眼:“西装是正装,再说了,你穿着多好看呀!”
朱喆喜欢,王重也由得她,朱喆又挑了件白衬衫,一条裤子,让王重去试衣间换。
几分钟后,从男装店出来时,王重的手上已经多了两个袋子,一套西装,两件衬衫,而且还是朱喆结的账。
随即两人才来到女装区域,王重算是大饱眼福,欣赏了一场十分亮眼的变装秀,定了三套裙子,三套衣裳,两双高跟鞋,另有丝袜内衣等铁贴身用品不知凡几,还有两套化妆品,也得亏是王重A6L的后排和车厢的空间足够大,不然都放不下。
两人逛完商场,索性便就近找了家川蜀火锅店,填了填两人的五脏庙。
随着二人的关系突破最后一层防线,相互之间也愈发亲密,再无隔阂。
回到家,王重帮着朱喆把一件件衣服填进衣帽间里,一股子久违的家的感觉涌现出现,看着洗漱间里里毛巾浴巾各种化妆品保养品将剩余的大半空间几近占满,一时之间,王重竟还有些不大适应。
等一切都收拾完,王重倒是没觉得怎么样,可朱喆已经累得不行了,直接瘫倒在柔软的大床上,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见朱喆躺了下去,王重也跟着躺在旁边,侧身看着旁边一脸疲惫的朱喆,一句话都没说。
“糟了!今天是周五。”躺了一会儿,朱喆忽然惊坐而起:“我上司说今晚我们酒店内部有聚会!让我早点过去!”
说着就急急忙忙的爬了起来,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刚买的新衣服,赶忙钻进浴室里,不一会儿,浴室里就传出了水声。
六点钟,王重和朱喆驱车来到朱喆他们酒店内部聚会的地方,也不是什么太高档的地方,就一個路边的排挡,吃的是烧烤海鲜这些东西,主要还是喝酒。
朱喆的上司到了一会儿了,见朱喆挽着王重的手过来,当即就笑着起身迎了上来。
“小朱,藏得可够深的呀!”朱喆的上司王总监正一脸好奇的打量着王重。
王重的长相只能说中等微微偏上,但那股子英武之气,却和现在大多数女人喜欢的那种白白净净的奶油小生截然不同。
“我男朋友,王重!”
“这就是我常和你提起的上司,王总监!”
“本家呀!”王重笑着伸出手。
王总监也颇为意外:“王经国!”
“朱喆常在我跟前说,多亏了王总监照顾,她在你们酒店才能顺风顺水的做到现在。”
“小朱这话就太谦虚了,是她自己能力出众,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能力再强,要是没有伯乐,也难出头!”
朱喆本来还担心王重应付不来呢,没成想王重的反应完全出乎她的预料。
二人被王经国拉着到他旁边坐下。
“老弟在哪儿高就啊?”王经国好奇的问道,王重的A6L放在那些二三线城市,可能还不错,可在魔都,还真算不上什么,几百万的车不说遍地都是,但也随处可见。
“自由职业!在网上写点文章糊口!”
“哦?”王经国颇为意外:“作家还是?”
朱喆道:“老大,上回你给我推荐的那本《魏武轶事》,就是我家王重写的。”
“偶像啊!”王经国这下是真的意外了,颇有些激动的握住王重的手:“没想到今天竟然见着真神了,您那本《魏武轶事》写的是真的好······”
王经国确确实实是个真粉丝,《魏武轶事》反反复复读了五遍,每次读都有些不一样的感受,越聊越是兴奋,然后就带着一众同事下属给王重敬酒。
等到聚会结束,众人基本上都喝的面红耳赤,醉醺醺的了。
临近散场的时候,王经国还揽着王重的肩膀,醉醺醺的说以后要是对朱喆不好,他们这些朱喆的同事可都要找王重麻烦的,王重欣然保证,这才把这家伙给安抚住。
叫来代驾,将已经彻底断片的王经国送上车,由一个比较清醒的同事陪着王经国回家,其余众人挥手道别,各自上车。
王重和朱喆坐在后排,看着挽着自己手臂,靠在自己肩头,两颊泛红,醉眼朦胧的朱喆,王重伸手将挡住脸庞的短发撩至脑后,换了个让朱喆靠着舒服些的姿势。
朱喆只是醉了,并没有断片,意识还保持着清醒。
“回头我们老大看到你估计都得躲着走。”想起刚才王总监拉着王重喝酒,自己反倒自得不省人事的样子,朱喆就忍不住想笑,本就泛红的俏脸,加上几分醉意的迷蒙,显得愈发诱人了。
“我可没有灌他酒,是他自己非要和我喝。”王重的酒量本来就好,自打吐纳练气之后,酒量更是见长。
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