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瘦的身体缓缓站起,从包袱中找出一身衣裳,手脚僵硬地穿好。
他的动作越来越顺畅,在用小树枝将头发绑起来时宗居崇的动作已经十分流畅,如同活人一般。
小金:“!!!”
小光球快速闪烁,活像是个闪光球,幸亏只有宗居崇能够看到他。
宗居崇将黎寺毓妻儿的尸体埋葬起来。
他轻轻摇了摇头,借着月光默默将所有目光所及的尸体埋葬。
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流民统一丢尸体的荒地,这里的尸体格外多一些。
或许正是这里是荒芜的无主之地,他们才能把尸体丢在这里。
埋葬了这些尸体,宗居崇的手往胸口一掏,拿出了那个瓷碗。
瓷碗中的液体晶莹透亮散发着淡淡的金桔气息。
宗居崇的手臂中缓缓冒出一根枝丫,他将汁液倒在其上。
枝丫朝着远处一撒,汁液没入土地中,似乎连尸臭味都少了许多。
“宿主你干什么呢?”小金好容易从宿主竟然能控尸中缓过来,就看到宿主跟观音撒玉净瓶中的甘露水似的撒金桔水。
“太热了,我感觉到了疫病的气息,既然用了这具身体,不好让他们埋入地下后污了此地,不然我这就成好心办了坏事。”
宗居崇十分节省,撒了一圈金桔水,也不过用了三四勺的量,他的根须从身体中冒出扎入土地中感受一番,觉察到没有问题这才收回根须,宗居崇再次将瓷碗塞入本体躯干中,剩下的可以继续给狸奴慢慢喝养身体。
“疫病?!有吗?”
“宿主你怎么知道的?”
“这些人入了地中将来都可能成为我的肥料,他们身上有什么我很清楚。”宗居崇一边解释,一边重新将装有狸奴的藤筐稳稳背起。
“肥……肥、肥料?!”
宗居崇将包袱跨在肩膀上。
“我是树木开灵,吸收土地中的肥料,这不是寻常事吗?不论是人还是旁的东西落入土中都是一样的。”宗居崇理所当然地说。
他觉得小金阁下太过活泼了些,一惊一乍的,不过有个这样的同伴也能解解闷。
小金哆哆嗦嗦地离着宗居崇远了几步。
自己这是找了个什么样的宿主啊!!!
天还没亮,宗居崇继续赶路。
只不过黎寺毓要北上,宗居崇却要往岭南走。
黎寺毓的家乡虽说在江南水乡,但距离岭南还很远,再者岭南多瘴气多外族人,同时耕地少山地多,黎寺毓一家这才选择往北逃难。
但瘴气对宗居崇来说不是问题,那边没有被战火波及,且官吏很难完全掌控多山的岭南,暂且算是个安居的好去处。
更重要的是,十几年后岭南一名叫郑犇的屠户,因家人被当地驻军所害而组织乡亲起兵,此人虽没读过哪怕一本兵书却天生便是将种,一路势如破竹,打下半壁江山,程家程旭端险些被其生擒,只可惜他中了流箭发热病死了。
不然天下根本没法落入程家手中。
宗居崇此去不仅仅是想要找个地方安居下来,照看狸奴,也是想要观察此人。
狸奴身上虽然有龙气,但他现在混混沌沌的,而且要是狸奴还是想要当个闲散人,还是要顺从狸奴的心意,因而要做好两手准备。
宗居崇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哆哆嗦嗦的小金。
小金听得入神,甚至忘记害怕了。
“宿主,你这是要抢了程家的江山?!”小金整个球都亮闪闪的,没想到宿主一来就想搞那么大。
“如今他们程家只是皇商,江山怎么就是他们家的了?”宗居崇不咸不淡地回答。
就算知道一些模糊的未来又如何,将来又不是一成不变,程家如此行事,实在没有气度,自己为何还要顾忌所谓的未来。
程家这样真要是荣华富贵甚至成了皇室,小金也气得慌,所以他非常赞同宿主的决定。
“那个……宿主,我能问个问题吗?”
赶路反正无聊,宗居崇温声说:“你问。”
小金结结巴巴地问:“你这……身体,能存在多久啊?”
宗居崇:“黎寺毓刚失去生机没多久,我现在是用草木之气吊住一丝生机维持这具身体,到底不是真的生机,以我现在微弱的修为,只能维持二十年。”
小金:“二十年已经很厉害了!”
二十年养大一个崽,完全够用了,小金十分自然地忽略了这具身体不能用了,宗居崇还能换一个的恐怖问题。
宗居崇一路南下。
因着有了身体和身份,便是天亮了他也能继续赶路,白天要避着点人,避不开时就要放慢赶路的速度。
只是要走水路他就不能这样快行了,他如同寻常人一般在码头附近的镇子上买了些吃食和杂物。
这孩子明明已经七岁了,现在看起来却只有四五岁的模样,虽说有金桔水补着,可吃的还是要买。
他给狸奴买了些软和香甜好克化的糕点。
还有细细的米粉也买上一些,路上可以煮给狸奴喝。
肉干之类的东西狸奴现在没法吃,到了船上倒是能买一些新鲜的鱼来煮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