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次给百姓们分地并不是一件十分理智的事情。
申阳界的土地实在太好了,就像二狗前世的北大荒一样,一望无垠的沼泽平原,最适合大规模的开垦,这般一人分个一两垧的小块土地,并不适合未来的农业技术大扩展。
只是最好的处置办法却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办法。
百姓们跟随义军来到这申阳界已然半年,纵然他们并未受到些苛待,但是众人的思乡之情却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如何稳妥的安抚民众的情绪,继续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甚至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把申阳界当作第二个家,就成了二狗需要解决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放出土地,让部分人先富···不对,是让部分人先获得土地,然后激励带动更多的人为获得土地而奋斗拼搏。
这个办法,简单有效,效果显著,就算有些微瑕疵也无甚大碍。
况且申阳界土地广袤,未来几十万亩,几百万亩甚至几千万亩的良田还等着人们享用,区区几万亩的田地又算得了甚么!
当然,土地分配出去之后,二狗却也让人将土地——政策的一部分告诫那些新兴的“小地主”。
首先,地主不用缴纳任何地租、赋税。
任何人或者组织向他们收取的任何的与土地使用有关的“赋税”都是假的,这样的人或者机构,直接上报义军大营,对其进行处置。
其次,地主每年种植的粮食收获,其中的五成必须以平价出售给义军大营,并领取一份出售证明。
当然义军大营的后勤部也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不得有赊购、打白条的行为。
第三,兑换出去的土地不允许买卖,想卖的话,只能找土地管理司重新兑换成金龙圆,当然回兑是有手续费的。
比如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想要退地,那么就会折半兑换金龙圆,一垧地只能兑换半块金龙圆。
不过如果地主能够连续十年完成义军大营的售粮任务,那么他就可以免除折价。
不满十年的,按照每年削减半成折价的幅度予以优惠。
如一个地主种地六年,完成售粮任务六次,那么他就可以以八成的价格将土地兑给土地管理司。
至于完成额超过十年的部分,义军大营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