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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 2)

然兴奋得两眼冒光。

他可好久没吃兔肉了,这年头猪肉的价格都蹭蹭往上涨,更别提兔肉了,那红烧兔头好吃得他恨不得把那兔头都嗦得溜光水滑的。

什么?居然要吃兔兔?

阮可可:哭哭(つд)阮可可:我要回家,我的十个币还没买胡萝卜。

周照然指着双手蒙住眼睛和耳朵的兔子,对秦朗说:“朗哥你看,这兔子好像听懂了我们要吃它哎,它居然蒙耳朵。”

秦朗这时候才开口:“是你要吃它,我对吃脏兮兮的兔子没兴趣。”

阮可可:你全家都脏![兔兔愤怒小眼神]秦朗冷不丁被兔子瞪了一眼,他蹲下来,盯着兔子,一只手拎起兔子身上看起来干净 一点的耳朵,故意说:“脏——兔——子——”

阮可可蹦过去就要咬他,秦朗差点被咬着,他连忙站起来后退了两米。

“朗哥,这兔子别是有疯兔病吧?我去问问烧烤摊几点营业,看看他们收不收兔子,哥你挺住啊。”周照然不够义气,拔腿就溜。

秦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兔子抓住,但他身上也基本上都脏了。

他晚上在这家泓利酒吧有一场表演,于是只好带着兔子回家里。

他先换身衣服,再想办法处理了兔子。

他洗澡的时候顺便给兔子洗了个澡,刚洗完才想起来,好像兔子不能洗澡。算了,反正这兔子不是被他和周照然吃了,就是拿去卖了给别人吃了,早死晚死都得死。

洗个澡再死,也干净些。

他洗完了将兔子的后腿用绳子绑了丢到阳台,自己去换了身干净衣服。

穿T恤时,他接到苗苗姐打来的电话,要他快点去酒吧排练,乐队成员都到齐了,就差他一个。

“行,好嘞姐。”秦朗右肩膀夹住手机,一边给自己穿裤子。

他感觉有一种被打量的错觉,扭头看见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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