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再次起程。
一个时辰后,车队停下休整,众人吃了一些干粮,喝了一些水。
吕素壮着胆子,跑过来把黑色披风归还给李明。伸手递过来的时候,李明趁机摸了一下吕素的小手。
吕素小脸立马就红了,扭头飞一般的跑进马车。
李明微微一笑,这小姑娘真有意思,看来还是个雏,没有被人开垦过。
接下来就是吕稚,她落落大方,敢爱敢恨,特意穿上了那件华丽的金丝羽衣,含情脉脉的看着李明。
“公子,旅途乏闷,小女子给公子跳舞解闷吧。”
“好。”
夕阳如血,洒落在这片古老的大秦国土上,余晖透过云层的缝隙,将天空染成一幅绚烂的画布。
在这金黄色的光影中,一位美人缓缓步入李明的视线,她身着金丝羽衣,那是一种用最精致的金丝和柔软的羽毛编织而成的华服,每一缕金线都闪耀着太阳的光辉,每一片羽毛都轻盈得仿佛能随风飘扬。
吕稚的舞姿优雅,每一个转身,每一个跳跃,都如同天边的云彩在风中轻轻摇曳。她的长发随着舞动而飘扬,与金丝羽衣相映成趣,仿佛是夕阳中最灿烂的一抹色彩。
她的动作流畅而自然,每一个手势都充满了韵律和节奏,让李明不由自主地被她的魅力所吸引,小腹渐渐有一团火在燃烧,只想赶紧将她拥入怀中,好好疼爱。
一舞终了,天边最后一丝残阳也快要消失了,李明鼓掌道:“很好,你跳的不错,今晚你来找我,行周公之礼。”
吕稚乖巧行礼,点头称诺。
父亲早就私下跟她交待过了,她跟吕素已经是李明的人了,或早或晚,总归是要去满足李明的,今天她特意献舞,为的就是讨得李明欢心。
两姐妹的马车上。
“姐姐,待会儿你真要去找李公子吗?”吕素心情复杂。
吕稚倒是放得开,大方的说:“哎呀,父亲大人都说了,他已经把我们许配给李公子了,早点讨得李公子欢心,咱们将来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吕素满脸通红,犹犹豫豫的说:“姐姐,听说会很疼?你要忍着点,别叫出声,别让李公子扫兴。”
吕稚脸色坚定,仿佛要上战场一样:“我不怕疼,而且听说疼也就疼第一次,以后就不疼了,还会很舒服……”
入夜,吕稚钻进了李明的马车。
“李公子,请您怜惜小女子。”
李明抱着吕稚浑身发烫的娇躯,温声安慰道:“不要怕,以后你就是我的正妻,不管贫穷还是富贵,我都不会抛弃你。”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下午,众人终于赶到了沛县。
一下车,吕公就带着两个女儿和一众家仆搬进了一座大宅子。吕公大气,直接给李明安排了一间最好的客房,位置紧挨着吕稚和吕素的房间。
安顿好之后,李明出来逛街。
说实话沛县穷乡僻壤,没什么好逛的,但是沛县的狗肉闻名秦国,所以李明想去见识一下。
一路打听,他很快就找到了樊哙的狗肉店。
“店家,来两斤狗肉,一壶酒水。”
樊哙答应一声:“公子稍坐一会儿,马上就来。”
很快,狗肉和酒就被樊哙送到了桌子上。
李明吃了一口狗肉,味道一般,比不过他以前在现代世界吃的,再喝一口酒,没什么味道,不好喝。
就在此时,一个破落户走了过来,直接坐在李明的旁边,热情的说道:“兄弟,我终于逮到你了,你还想跑?”
一边说着,一边动手,把李明桌上的狗肉抓起,放进嘴就吃,毫不客气。
李明冷笑,说道:“你是何人?”
那人故作豪迈,用沾满油污的手抓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说道:“兄弟,我是刘季啊,就是刘邦,你不记得了吗?”
“呵,我今天才到沛县,如何认得你?”
话音一落,一道寒芒闪过,李明拔出腰间的小刀,一刀割断了刘邦的喉咙。
“你……你……”刘邦左手捂着脖子上的伤口,嘴角涌出血水。
他伸出右手想抓住李明的肩膀,但是李明直接起身,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是丢下一些铜钱到桌上,说了一句:“店家,结账。”
李明起身就走,很快就消失在人海中。
正在忙碌的樊哙听到声音,走过来看到瘫倒在桌上的刘邦,以及桌子上的血,大惊失色。
“刘季,你怎么了?”他推了一下尸体。
尸体直接就软倒下去,仰面朝上,鲜血不要命的从脖子的伤口处喷射出来。
樊哙迅速收起桌上的铜钱,然后大喊大叫:“杀人啦!杀人啦!”
死的是刘邦,怎么说他也是一个亭长,有点名气,所以李明直接就逃走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就有一大群官兵把樊哙的狗肉铺包围了起来,沛县的县令也来了。
街上,一群小孩子又蹦又跳,唱着歌:“刘三爷,人三流,骗了吃的骗了喝,今日倒了霉,鲜血流光光,小命要玩完儿,哈哈哈……”
路人也是畅快的嘲笑:“活该,他终于死了,苍天有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