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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炮灰一家人(5)(1 / 1)

转眼几天过去。

时间不长,但是发生了很多事。

宁安的身体在渐渐好转,虽然看着还是一副病弱的样子,但是家里人能感觉到,她的气比之前足了。就连林父自己,都觉得之前胸闷气短的问题好了很多,身体在一天天的变好。

夫妻俩都很高兴,晚上关起门来偷偷给列祖列宗和老天爷磕了好几个头。

郑娇娇的肺部感染在公社卫生院治不了,第二天就转到了县医院,安远之也跟着去了,两个人在病床前互通心意,粉红气氛拉满。

县武装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大队民兵加强训练和巡逻,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做好保障工作。县武装部还派人下来指导。

海市。

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的武装部某领导并没有轻举妄动,他找到了自己的上级,把私人仇怨放在一边,将这件事完全当成公事来处理。

武装部又联系了公安局,在进行深入调查、锁定证据之后,把这件事捅到了海市“一打三反办公室”,这是一个由海市主要领导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打击反革命分子,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

小桔子适时贴出了大字报,揭露安父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打三反办公室”就设在海市革委会下面,小桔子担心他们会徇私。

事实上并没有。海市革委会主任是由海市市委书记兼任的,真正的海市一把手,该有的眼界、魄力和担当都是有的。

他迅速部署下去,查明情况,不到十天,事情就尘埃落定。仅仅是贪污数额巨大这一项,就足够安父安母被判处死刑。更别提其中还涉及到冤假错案、栽赃陷害等问题。

根据1950年颁布的《惩治贪污条例》:

【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国家财物,强索他人财物,收受贿赂以及其他假公济私违法取利之行为,均为贪污罪。】

【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处死刑。】

这里所说的“一亿元”,指的是1950年的一亿元,换算成后来发行的新币,也就是一万元。

安父安母很快就被执行了死刑。

在调查安父安母的同时,还揪出了几个冤假错案,数位下放人员提前平反回城。

拔出萝卜带出泥,和安父有关的几个政府干部也该关的关,该撤的撤,海市领导层迎来了一个小小的震荡。

安父安母的案子处理的很快,在安远之带着基本痊愈,依然显得弱柳扶风的郑娇娇从和兴县医院出院,回到林庄的时候,他的父母已经被枪决了,所有家产均被没收。因为事发突然,他们连封信都没来得及给儿子写。

此时的安远之还不知道这些。他带着新鲜出炉的对象回村,整个人都显得意气风发。

郑娇娇也是一脸娇羞,紧紧依偎在他身边。

肢体动作胜过千言万语。

知青点的众人纷纷说着恭喜。

安远之是个天生坏种,他记恨老乡们对郑娇娇施救不力,记恨大队长林长民对他的威胁,一直都在伺机报复。

他设想的报复方案是,在林庄的粮仓放一把火。

为了实施这个方案,他需要提前踩点。怎么放火,放完火往哪儿跑,如何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和剧情里大家都想不到他身上不一样,这辈子,如果出了事,他就是重点怀疑对象。

于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安远之带着郑娇娇出了门,打着约会的幌子在村里闲逛。逛着逛着,就逛到了大队仓库附近。

小桔子想到宁安想要把他俩锁死,就给两人下了点助兴的小玩意。

安远之和郑娇娇干柴烈火,无法忍耐。他们还有点理智,不想露天席地,于是,安远之撬开了大队仓库的门,带着郑娇娇在里面亲热起来。

就在他们渐渐忘我的时候,巡逻民兵恰好路过,听见了仓库里传来的动静。一群人一边喊着抓贼,一边破门而入,按着安远之就开始打。

疼痛让安远之很快清醒了过来。说到底,小桔子下的药不重,忍一忍就能过去了,这俩人没忍住,是他们根本就不想忍。

郑娇娇想要顺水推舟绑定安远之。

安远之顺水推舟的占便宜。

被打醒了,两个人都开始喊,“别打了,不是贼,我们是知青。”

打人的人却不肯停手,一边打一边说:“胡说八道,知青怎么会大晚上跑到仓库来,一定是你们想盗窃集体财产,还想逃脱制裁!”

“我们真的是知青。”

就在两方人马小学鸡式掰扯,一个说“我是知青”另一个说“你不是”的时候,“卡擦”一声,安远之的腿被打断了,就好像当时他和他的狐朋狗友打断了那位未婚夫的腿一样。

这个时候,周围火把亮起,林长民和很多村民都赶了过来,仓库的事无小事,不管是粮食还是农具,都是大队非常重要的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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