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海王不愿意和简方达干,虽然简方达还有一些钱,要是做好计划也可以活得还不错。
偏偏女海王觉得钱不够花,大冤种丈夫则紧紧抓住自己的钱,人可以骗他,但钱不会骗他,想清楚的大冤种绝对不愿意再把钱拿出来。
最终女海王就提出离婚,说是把现在他们住的房子放在自己儿子名下,简方达听说后差点气到心梗!
凭什么自己要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要知道儿子还是未成年,作为一个父亲只怕不能养大儿子,他根本就没有可能养孩子,那么孩子就要跟着妈妈,岂不是把房子给了女方?
作为母亲的女海王这么快就要抽身,这些年花了他不少钱,还要和自己争财产,可笑的是这段时间就没有挣到钱,婚后财产几乎为零,所以女方拿不到钱就打上房子的主意?
因此简方达是不可能把房产过给儿子,这一次的简方达气坏了,凭什么给房子?给了儿子房子后自己要到哪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