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的。
那一年多我去了很多地方,干了很多事,除去刚工作那时候有了点余钱我会报复性消费,去买我想买但是买不起的东西以外。
我其实并不怎么铺张浪费。
我并不是时时刻刻都住在海边的别墅里,我经常给它门锁上,然后拎个包就去旅游了。
我的包上面有个小挂扣,是小时候的安莱,收拾东西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把它也带来了。
本来想丢掉的,但是我察觉了我舍不得。
就把它挂起来背在身上。
我心想,这回可不是因为信息素。
是我真的很爱他呀。
是作为一个人,在爱他。
还是安莱送给我的,他在上面镶了个可以拿来做婚戒的钻石。
按照我对他们的了解…
应该是真钻。
不过它嵌在透明亚克力跟花花绿绿的摆件之间。
像水钻。
其实我有点想要艾莎的照片…
给她也做一个。
她可没来过这么多地方吧,带她来看看。
但是我只能用水钻,要不我给她儿子的扣下来,完了把真的贴给她。
安莱不能那么不孝顺吧,这都不让?
这个挂坠丢了一次,又被我找回来了,从此再也没离开我身边。
我去了新马泰,迪拜,佛罗伦萨,罗马,夏威夷,伦敦,站在狮身人面像下面拍照,去摸了人妖的奶子,几乎很少呆在家里,我在各国之间游荡来回。
因为我用的是自己的护照,自己的id卡。
我可不是劳瑞森·陈词,不可能有那种通天本领,给自己捏造一个身份出来。
这个就像是我身后挥之不去的阴影,我大步的想跑开它笼罩的范围。
也别问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