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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东市(1 / 2)

霍英的话让陈三郎的心跳都加快了。他大声说:

“大哥我们去东市!”

他的这句话把门口和杂货铺里的伙计惊住了。什么?他想把自家的客源引到东市去!伙计跑出门,指着两人说:

“走走走,走远些。”

霍英冷冷的凝视着伙计,伙计站住不再言声了。

旬阳城是三省交汇,四通八达的枢纽要道,商业自然发达,原本只有东市一个大市场,当年东市修建的极具规模。

东市因为有车马牲畜买卖区 ,所以当年划定建设面积有500 多亩,光买卖就有一百多个行业,固定商铺上千家,被相邻的府城誉为"金市"。

所谓金市就是指此地是点石成金之地,为此来往的有各国和各地的商户。

当年王瑾仪就是在东市的东门,被胡人的疯马给吓到了,后被傅介之所救。

今天还是这条路,还是这个大门,陈三郎和霍英急忙赶来,过了午时进了东市。

一路上霍英并不知道陈三郎急从何来,无声地跟着,他知道这个书生不是一个糊涂人,他所做的事一定是有目地的。

两人在繁忙的东市里来回搜寻,经人指点,奔着西南方向的百货区而去。

东市之大超过了陈三郎的想象,前世自己也去过很多商业大卖场,大型批发市场,可没有一个比这个大型的户外集贸市场占地宽阔,络绎不绝的人流,让东市充满了商业生机。

市场里随处可见的大树,有数不清的种类,有前世常见的:榆树柳树杏树桃树和银杏树等等,还有自己没见过的,散发着香味的低矮灌木。

每个大树下都有人歇脚,也自然成了打听行路方向的好去处?

陈三郎先是跟一个带着妇女和孩子的男子问路,那人指着鼓楼方向道:

“你就往那个方向走吧,路上再问。”

俩人远远看到鼓楼,估计一下,至少有几里路,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后,俩人停下,向三个身穿汗袿的青年问路,其中一位年轻人一边擦汗一边指着平头桥道:

“从这里穿过去,过那个平头桥,再走一段就要到了。”

陈三郎机械地沿着指引的方向快步穿行,柳树边一把落地大伞下,有一群人正坐在竹制躺椅上修鬓角,修眉毛,按摩头部,陈三郎带着风急跑而过,惊起了好几个客人。

街角随处有代写账目和书信的摊位,蓝色粗布拉起个棚子,就是远远的招牌。

街边小贩正手抓一束花枝,俯身向一位中年胡子大叔积极游说。

陈三郎只说了一句:“抱歉。”就从两人之间跑过。

身后的霍英看出来了,陈三郎在急着找东西。一路向人抱拳致歉,这次则是乖乖地从中年人身后绕过,不敢打扰人家生意。

当陈三郎又一次差点把卖杏花枝的担子带翻时,霍英跑上去及时扶稳。

拉住陈三郎到一个角落。

“兄弟,你告诉哥,你究竟急着找什么?”

陈三郎把手中握着已经出汗了的手摊开,一把铅笔举到霍英面前。

“大哥我要找到卖这个笔的人。我想知道这笔是谁做的,是从哪里来的?”

“这跟我们的生意有何关系?”

“大哥,这个笔事关我的命,你就让我去找吧!”

霍英一听抓住陈三郎的手问道:“兄弟,怎么回事?和哥说,哥帮你!”

陈三郎一时想不了太多,只是大概地说了一句:“我要找一个叫王瑾仪的姑娘。”

霍英下意识的问了句:“相好的?”

陈三郎坚定到点了点头,咬住了嘴唇“大哥我必须找到她,她是我此生的命!”

“和这笔有什么关系?”

“哥,这笔也叫瑾炭笔,这笔好像是她做的。”

“不可能,这笔是官府做的,哪个老板都知道,这是官府和王家合作做的生意!”

“那就对了!她就叫王瑾仪,她是王家人。”

“可我怎么听说,这是从琅琊王氏族里传出来的做铅笔的法子,好像说,这是王家世代相传的一个特别的作笔方法。”

陈三郎笑了,对呀,他们只能说这是世代相传的法子,因为王瑾仪毕竟是个女孩子,在家族中撑不起门眉,这份功劳只能交给族里。

族里兴盛了,她也赚一个好名声,同时还推动铅笔的普及,这样整个大起启王朝卖铅笔生意,等于都在帮她宣传铅笔的名字--瑾炭笔。

陈三郎越想越觉得王瑾仪真聪明。

自己的智力远不如她,无论前世还是这一辈子。

她能用各种方式扩大自己知名度,借机在整个大启王朝找自己。

自己怎么没想过这种方式!做点这样的生意,把自己的名声散播出去,让王瑾仪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至少让她知道自己在找她。

想到这,陈三郎站住了,一个非常好的题材在脑袋里出现了,梁祝啊!

这一世的人不知道,但王瑾仪一定知道,有情人终化成蝶,生死伴随的故事,在那个时代都容易传扬,自己的名字也更好传播。

就在刹那之间,一个灵感在陈三郎脑袋里诞生了。

他的脚步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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