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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夷洲(台湾)“税王”(2 / 2)

怕这便是夷洲(台湾)各部落中的“税王”了吧!

东吴赋税制度总体上继承汉制,但对汉制又有所创新。根据其征收标准和征收物不同,可分为租、赋、算、税四大类。

“租”主要为田租,按田亩多少与产量高低相结合的办法分等级征收,以实物缴纳为主;

“赋”主要有算赋、更赋,计口征收,所纳多为钱币;

“算”主要有算缗、算赀、户赋,主要是对商人、手工业者、居民等征收的财产税,多按财产的多少分等征收,用钱币缴纳;

“税”主要有关税、盐铁税或专卖、酒税或专卖、市税等杂税,一般按货物的数量多少征税,以征收钱币为主。

他们东吴朝廷对年龄高者的家属、残疾者,当发生天灾、天子登基等情况时减免赋税,这些减免措施或多或少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促进了农业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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