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生活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按理来说有钱的生活应该过得很快活才是,但现实却不是如此,有一抹愁绪一直笼罩在他们心间。
因为沈璃书的记忆力问题日益明显。
有天早上,沈璃书迟迟没有醒来,直到柳与墨起来做好了早餐,沈璃书才睁开眼皮,却没想到醒来后的第一句竟是问柳与墨,“你是谁?”
这个问题可把柳与墨给吓坏了,他赶忙给沈璃书讲了他们的过往,沈璃书才恍然大悟道:“噢!我好像给睡懵了。”
柳与墨才不相信他的鬼话,死命拉着他要去看医生。
可是不论他们跑了多少家医院,都没能检查出问题来。
沈璃书:“其实没什么事吧。”
连医生也说没事,柳与墨再担心,他一个十二岁的小孩也无可奈何。
“要是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一定要说。”
“好好。”
沈璃书也很想骗自己身体没事,但是他本人最清楚不过,他是真的出了一点问题。
他不仅会忘记东西,晚上还时不时做噩梦,梦里的内容全是展新月曾经死亡的样子。
有一天晚上,他甚至在睡梦中使用了时间穿越,穿到了2014年,刚穿过去的时候他什么也想不起来,在那边待了几个小时才想起来他是谁,紧接着他立刻穿回来。
沈璃书猜测这个毛病应该跟他强行改变展新月的命运有关。
“璃书哥,你的脸色很不好。”
大半夜穿去2014年走了几个小时不睡觉,沈璃书的脸色能正常就有鬼了。
“没事,晚上做了点噩梦。”沈璃书在柳与墨的帮助下,简单做好一顿早餐,“时间不多了,吃快一点。”
“好。”柳与墨将两盘早餐端去餐桌。
他们的早餐是煎蛋和培根,都是叉子就能进食的食物。
自从沈璃书缺了右胳膊以后,家里煮的菜基本都是勺子或者叉子就能吃的食物,因为沈璃书目前还不能用左手使用筷子。
“我们小时候是不是在孤儿院后面那棵大榕树下埋了个时间胶囊?”
“没错,怎么了?”
“明天周末,我们去把它挖出来好不好?”
“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我都已经二十几岁了,不早了。”
于是他们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又是搭动车,又是搭大巴才回到他们以前生活在一起的小城市。
“好怀念啊,我们以前是不是经常跑到秘密基地里面去玩?就是那栋很破的房子吧。”
“嗯,我离开以后,你还会去那里吗?”
“不会,因为我忙着上学,还有给一家小卖部打工,虽说雇佣童工犯法,但是那会儿多亏了老板用我,手里才能有点钱。”
“我是不是不能见沈大宝了?”
“当然,因为展新月已经死了。”
柳与墨有些失落,但是为了不改变沈璃书的人生轨迹,他的确不能去找沈大宝。
“就是那棵大榕树吧。”
“对,我们好像埋在这里。”
柳与墨蹲下身来,用小铲子一点一点挖开,挖了几分钟后,铲子的尖端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他放下铲子,用手慢慢继续挖开,很快露出一个玻璃瓶子。
柳与墨打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两张他们儿时写下的信,他把沈大宝写的递给沈璃书。
沈璃书快速浏览了一遍,上面写的都是很普通的问题,自己读到大学了吗?做什么工作?有没有挣到钱?展新月有没有成为大明星?
一下就看完的沈璃书凑过柳与墨的旁边,想看看他的信。
谁知柳与墨被他吓了一跳,然后赶紧折叠好自己的信,不让沈璃书看到里面的内容。
“写了什么啊,小时候不给我看,长大了也不给我看?”这样弄得沈璃书更加好奇了。
“不行。”一向什么都答应沈璃书的柳与墨,这回竟然坚定地拒绝了。
这时沈璃书注意到柳与墨的耳朵已经红透,到底是什么内容让他如此羞耻,沈璃书内心的窥探欲达到了顶峰。
于是为了能看到信上的内容,沈璃书抱住柳与墨撒娇,将脸贴住他的脸磨蹭,“给我看嘛~我绝对不会笑你的,真的,相信我,所以给我看嘛~”
任他怎么蹭,柳与墨还是不答应。
“切~”
这是柳与墨的隐私,他都这么请求了,本人还是不答应,那么他也只好放弃。
他们并没有马上回去,而是在当地吃了一顿展新月以前经常带沈大宝去吃的一家鸡公煲。
“辣辣麻麻的,就是这个味。”
过了那么多年,沈璃书还是很喜欢这家鸡公煲的味道,他最喜欢往里面加金针菇,宽粉,还有土豆,因为这几样食材一起煮出来会吸满鸡公煲的料汁,吃起来比肉都还要好吃。
吃饱喝足的两人也不在这边过夜,连夜坐车回到家里睡觉,毕竟酒店再怎么好,都没有家里的床舒服。
平凡的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沈璃书晚上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高,最开始是时不时,接着是经常,现在则是几乎每天都在做噩梦。
做噩梦的同时,他有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