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意思分我儿子的钱?做你的梦去吧!识相的,赶紧给我滚蛋,不然我让你没一天好日子过!”
至于申勇——
“我们夫妻一场,我也不想把事情做绝,你要是肯签字离婚,我们好聚好散,债我可以自己还,女儿你不能带走。”
她当然不同意,她怀胎十月,顺转剖,遭了两道罪千辛万苦生下的女儿,怎么可能留给他们?
就是法律,也支持这么小的孩子,留给妈妈。
申勇嘲讽一笑:“我劝你想清楚,就算打官司,你也要不走女儿。”
她不信!顾不得还在坐月子,就去律师楼找了名律师咨询,然后律师建议她最好还是同意算了。
因为申勇拿出了一张弱精的诊断书。
“潘女士,虽然孩子小,依例会判给母亲,但你先生有生育困难,法律会把孩子判给有生育困难的那方。所以就算闹上法庭,也有很大可能会把孩子判给男方。你的胜算不大。”
然后她才知道,并不是孩子小就一定会判给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