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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官府(1 / 1)

官符的出现,往往与特定时间节点的天文现象紧密相连,尤其是与岁建(即太岁所在方位)及白虎星宿的关系尤为密切。岁建,作为一年之中最为尊贵的神煞,其所在方位被视为不宜轻易触动,以免招来灾祸。而白虎,作为四方神兽之一,常被视为凶煞之象征,主刑伤、血光之灾。当官符、岁建与白虎三者在三合宫(即三个方位相互呼应,形成和谐或冲突关系的宫位)相会时,其影响力便显得格外复杂而深刻。

若此时再有煞忌之星相冲,即形成了所谓的“太岁犯官符”之局。这种格局在命理学中被视为极为不利的预兆,尤其是对于个人运势中的“小限”(即每年运势的细分时段)而言,常主官非缠身、口舌之争不断。官非,即因官司、诉讼而起的纷扰;长短,则指无端的争执与是非。两者相加,足以让人的生活陷入一片混乱与不安之中。

官非刑法在占星学中可能指的是一种特定的星象配置或命理结构,它或许与个人的社会地位、法律责任或道德评判有关。而“火星”,作为太阳系中的红色行星,自古以来在占星学里就被赋予了冲突、争斗、激情乃至灾难的象征意义。当这两者被提及不宜同度时,实际上是在警示我们某种潜在的不和谐或危险状态。

具体来说,不宜与火星同度意味着,在特定的星象或命理格局下,若与火星的能量发生直接冲突或重合,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不利的后果。这里的“丧事突如其来”,直观地描述了这种不利后果的严重性——突如其来的灾难或不幸,往往让人措手不及,甚至可能涉及到生命的丧失,给人以深刻的警示。

进一步地,有时为无妄之灾则揭示了这种不幸的另一种可能性质——它并非全然由个人行为所致,而是某种不可预见的、无法抗拒的外部力量作用的结果。这种“无妄之灾”不仅考验着个人的承受力,也让人深思命运的无常与不可控。

从更深层的角度来看,这句话还蕴含了古人对于宇宙秩序与个人命运之间关系的深刻理解。他们认为,天体的运行与人类社会的变迁、个人的吉凶祸福之间存在着某种微妙的联系。因此,通过观测星象、解读命理,人们可以试图预知并规避潜在的风险,实现趋吉避凶的目的。

官符最忌与“巨门化忌”、“武曲化忌”、“太阳化忌”及“太阴化忌”同度。这四颗星曜在化忌状态下,各自带有强烈的负面能量。巨门化忌常导致言辞上的失误,引发不必要的纷争;武曲化忌则可能让事业陷入困境,官非缠身;太阳化忌象征着光芒被遮蔽,权威受损,易招小人陷害;太阴化忌则关乎情感与财务的波动,间接影响个人的整体运势。当官符与这些化忌星曜相遇时,其原本就复杂多变的性质将更加难以预测,可能加剧官非口舌、法律纠纷的发生频率与严重程度。

此外,官符还特别不喜见到“天刑”与“擎羊”两颗煞星。天刑,顾名思义,象征着法律的制裁与惩罚,它的存在往往预示着个人将面临法律诉讼或官方处罚的风险。而擎羊,则是一颗具有破坏力的星曜,代表着突如其来的变故与伤害,它的出现会使官符所带来的问题更加尖锐和难以解决。因此,当官符与这两颗煞星同宫或形成不良互动时,个人应尤为警惕,以免陷入更为不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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